晒一晒解决“立案难”的成绩单
湖南高院发布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来工作情况
2016-05-05 15:34: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 | 作者:曾妍
5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来工作情况。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全省法院共登记初审案件(一审案件)34万余件,同比增长17.26%。湖南高院新收案件7668件,同比增长22.46%。实现了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
湖南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立案率超过90%。在规范立案行为上,湖南高院不仅及时组织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登记立案操作等培训,还制定了《登记立案操作办法》,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立案工作人员“十项禁令”,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与此同时,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全省117家法院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手续可在中心内一次性办完。建设集信息查询、网上立案、文书送达、法院协作、基层协助为一体的电子化诉讼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12368热线咨询等便民举措,设立涉民生案件绿色立案通道,提升便民服务品质。
湖南法院还注重加强立案登记制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审判管理和司法公开。全省法院办案周期同比平均缩短11天。一年来,全省法院通过互联网、电视媒体开展庭审视频直播370余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法律文书54.63万份。全省法院依托信息驱动,加速效率革命。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着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科技法庭312个,比去年同期增加36.2%。全省法院设立调解窗口、调解工作室272个。组建调解组织853个,设立诉讼服务站786个,配备人民调解员9439人、特邀调解员及专职调解员1598人,对各市、县(区)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实现“全覆盖”。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诉前调解7880件,成功化解4418件;开展诉讼调解2705件,成功化解1486件。在立案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湖南高院制定了《关于对反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严肃查处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
湖南法院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坚持依法立案,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加强宣传普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认同支持。
湖南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立案率超过90%。在规范立案行为上,湖南高院不仅及时组织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登记立案操作等培训,还制定了《登记立案操作办法》,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立案工作人员“十项禁令”,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与此同时,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全省117家法院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手续可在中心内一次性办完。建设集信息查询、网上立案、文书送达、法院协作、基层协助为一体的电子化诉讼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12368热线咨询等便民举措,设立涉民生案件绿色立案通道,提升便民服务品质。
湖南法院还注重加强立案登记制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审判管理和司法公开。全省法院办案周期同比平均缩短11天。一年来,全省法院通过互联网、电视媒体开展庭审视频直播370余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法律文书54.63万份。全省法院依托信息驱动,加速效率革命。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着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科技法庭312个,比去年同期增加36.2%。全省法院设立调解窗口、调解工作室272个。组建调解组织853个,设立诉讼服务站786个,配备人民调解员9439人、特邀调解员及专职调解员1598人,对各市、县(区)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实现“全覆盖”。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诉前调解7880件,成功化解4418件;开展诉讼调解2705件,成功化解1486件。在立案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湖南高院制定了《关于对反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严肃查处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
湖南法院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坚持依法立案,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加强宣传普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认同支持。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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