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民告官”案件
2016-04-28 14:34: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郭罡正
  “原告是否收到了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行政许可申请的补齐补正材料告知书?”

  “被告有没有向原告提供统一格式的申报文本?”

  2016年4月27日上午,在一起原告某垃圾能源利用公司和被告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民告官”行政许可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中,5名人民陪审员们在法庭上7次询问案件的事实和经过。

  此次庭审,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采取“2名法官+5名人民陪审员”的大合议庭模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这是北京市首次在行政诉讼领域使用大陪审模式。该案采取大比例人民陪审员的深度参审,一方面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人民性”,缓和传统“民告官”案件中原告“弱势群体”的心理压力,消解其不安和对抗情绪;另一方面结合“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这样一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实问题,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间”智慧,充分运用生活经验判断,发现案件的“真相”。

  据介绍,门头沟法院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积极强化司法民主,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事实审”模式的探索,通过审前法官归纳阅卷笔录及事实问题清单,审中引导、保障陪审员发问,合议时依序发表意见等系列程序性设计保障其有序参审。该院已7次采取“3+4”大合议庭模式审理涉环境污染重大刑事案件及遗嘱继承、民间借贷等民事案件。

  此次“民告官”庭审中,门头沟法院组织邀请辖区镇街、各委办局等10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行政普法,为辖区行政机关人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夯实基础。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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