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着力打造生态司法样本“升级版”
获准设立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
2016-02-28 09:15: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何晓慧
  2月23日,福建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会议在漳州市召开。会议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打造生态司法“福建样本”升级版,为深入推进生态省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2008年以来,福建法院牢牢抓住机遇,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创新完善了生态修复、公益诉讼、专家参与、闽台合作等“九项机制”,推进生态修复性司法的应用,形成符合省情、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生态环境审判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打造生态司法“福建样本”升级版。在专业化上继续走前头,构建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五位一体”专业化体系;在科学化上实现新提升,持续完善生态司法“九项机制”,大力推进修复性、公益性、便民性生态司法;在信息化上增添新动力,大力推进信息化在生态环境审判中的融合应用,用“信息高速公路”融通绿色司法的“最后一公里”。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福建高院设立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的批复并为研究基地授牌。全国人大代表郭军、张玉珍、黄志峰、滕秀兰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福建高院生态环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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