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的苦与乐
2016-02-22 10:12: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谭千文 董如易
在民间流传着一句俗语:“赢了官司,输了钱”。这虽是老百姓之间的戏言,但无形中透露出老百姓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失望。执行法官,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承受着来自老百姓的巨大压力,担负着执行的重责,不断迎接各种挑战,曰其苦,无可厚非,但同时也乐在其中。
在许多人看来,执行工作并没有审判工作那么复杂,作一名执行法官远比作一名审判法官容易。其实不然,旁观者了解的永远仅是表象,执行法官的苦只有其自身才能真切的感受。
执行法官的苦,体现在当事人双方的不理解。尽管社会在进步,但在执行工作中,一旦涉及到公民个人利益,多少的解释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无论执行法官如何对被执行人辩法析理、说服教育,但他们只认他们的理,只要不符合,他们就会“赖”。如果强制执行,就留下了上访隐患,因为被执行人始终认为自己是有理的。申请人虽不会与法官对抗,但总认为再难办的事,只要诉诸于法院,任何纠纷都能得到解决,都应该得到解决,把交易中的风险全部扔给法院,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在执行当中,一旦得不到及时的解决,申请人就会把矛头指向执行法官,认为法院不尽力,认为执行法官收了别人的好处,殊不知被执行人要么失去踪影,要么就是资不抵债。法官再三解释也是徒劳,反而会使其更加不理解。
执行法官的苦,体现在工作做了却不为人晓。做人不能太功利,但如果所有付出尽被忽视,也难免会有些黯然神伤。执行工作虽然没有复杂的法律关系,没有深奥的专业知识,但是却需要实实在在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求。执行与审判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审判中矛盾无法化解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直接判决结案,而执行中却不可能只凭一纸空文结案,需要实实在在将当事人的钱执行到位或者物品返还、房屋腾出等等才能完成结案。要达到这样的效果,要么需要妥善化解好双方的矛盾,要么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然而此类目标的达成,不是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凭借三言两语就能实现的,需要执行法官在背后,甚至是八小时之外做大量的工作。每一个案件的执结,都凝聚着执行法官的无数的心血,关键是很多案件即便执行法官付出大量的心血却不一定有效果,英雄白跑路的时候常有。可是,执行法官所做的一切没有几人能知晓,在旁观者眼中关注的仅仅是案件执结率和执行的社会效果。
执行法官的苦,体现在风雪之路上摸黑前行。在风雪路上、在泥泞深坑中、在黑夜的乡间小道上,如果有法院的车正艰难前行,那么车上的人必然是执行法官。天气无论多么恶劣,时间无论多么晚,只要是工作的需要,执行法官都会立刻出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然而作为执行法官没有多少天是按时下班回家、按时吃饭、按时休息的,只有执行法官家属无数次的期盼和等待。然而,这其中的苦只有执行法官才能明白,因为这样的苦他们从不会向任何人倾诉。
执行法官苦,但依然有无数的执行法官兢兢业业战斗在执行一线,那是因为他们心中有乐。这份乐就在当事人的误解变为信任、抗拒转为配合、辱骂化为掌声、受侵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和弥补的时候。每当执结一个案子,只要能切实为当事人解决掉矛盾,把实实在在的钱送到申请人手中,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看到申请人脸上洋溢的笑容,作为执行法官,即便再苦心里也是乐的,因为累有所值。时时牵挂着申请人的难,时时体味着申请人的苦,这便是执行法官的乐。
执行故事多,充满苦与乐。执行法官虽然苦,但是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神圣职业,就必须肩负起身上的使命,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担负着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大众维护正义、主持公道的重大责任。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执行法官绝不能对吃苦心生厌恶,要对自己、对自己肩上的责任负责,坚守好心中那份乐,让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让所有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作者单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在许多人看来,执行工作并没有审判工作那么复杂,作一名执行法官远比作一名审判法官容易。其实不然,旁观者了解的永远仅是表象,执行法官的苦只有其自身才能真切的感受。
执行法官的苦,体现在当事人双方的不理解。尽管社会在进步,但在执行工作中,一旦涉及到公民个人利益,多少的解释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无论执行法官如何对被执行人辩法析理、说服教育,但他们只认他们的理,只要不符合,他们就会“赖”。如果强制执行,就留下了上访隐患,因为被执行人始终认为自己是有理的。申请人虽不会与法官对抗,但总认为再难办的事,只要诉诸于法院,任何纠纷都能得到解决,都应该得到解决,把交易中的风险全部扔给法院,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在执行当中,一旦得不到及时的解决,申请人就会把矛头指向执行法官,认为法院不尽力,认为执行法官收了别人的好处,殊不知被执行人要么失去踪影,要么就是资不抵债。法官再三解释也是徒劳,反而会使其更加不理解。
执行法官的苦,体现在工作做了却不为人晓。做人不能太功利,但如果所有付出尽被忽视,也难免会有些黯然神伤。执行工作虽然没有复杂的法律关系,没有深奥的专业知识,但是却需要实实在在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求。执行与审判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审判中矛盾无法化解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直接判决结案,而执行中却不可能只凭一纸空文结案,需要实实在在将当事人的钱执行到位或者物品返还、房屋腾出等等才能完成结案。要达到这样的效果,要么需要妥善化解好双方的矛盾,要么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然而此类目标的达成,不是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凭借三言两语就能实现的,需要执行法官在背后,甚至是八小时之外做大量的工作。每一个案件的执结,都凝聚着执行法官的无数的心血,关键是很多案件即便执行法官付出大量的心血却不一定有效果,英雄白跑路的时候常有。可是,执行法官所做的一切没有几人能知晓,在旁观者眼中关注的仅仅是案件执结率和执行的社会效果。
执行法官的苦,体现在风雪之路上摸黑前行。在风雪路上、在泥泞深坑中、在黑夜的乡间小道上,如果有法院的车正艰难前行,那么车上的人必然是执行法官。天气无论多么恶劣,时间无论多么晚,只要是工作的需要,执行法官都会立刻出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然而作为执行法官没有多少天是按时下班回家、按时吃饭、按时休息的,只有执行法官家属无数次的期盼和等待。然而,这其中的苦只有执行法官才能明白,因为这样的苦他们从不会向任何人倾诉。
执行法官苦,但依然有无数的执行法官兢兢业业战斗在执行一线,那是因为他们心中有乐。这份乐就在当事人的误解变为信任、抗拒转为配合、辱骂化为掌声、受侵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和弥补的时候。每当执结一个案子,只要能切实为当事人解决掉矛盾,把实实在在的钱送到申请人手中,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看到申请人脸上洋溢的笑容,作为执行法官,即便再苦心里也是乐的,因为累有所值。时时牵挂着申请人的难,时时体味着申请人的苦,这便是执行法官的乐。
执行故事多,充满苦与乐。执行法官虽然苦,但是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神圣职业,就必须肩负起身上的使命,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担负着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大众维护正义、主持公道的重大责任。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执行法官绝不能对吃苦心生厌恶,要对自己、对自己肩上的责任负责,坚守好心中那份乐,让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让所有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作者单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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