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法院开展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行动
2016-01-20 09:09:59 | 来源:河津法院
1月15日,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为打胜环保整治攻坚战,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努力在当地营造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碧水蓝天”的可持续发展的氛围。
在当天启动的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中,该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子对此项行动作了动员安排,分管副院长吴茂玉带领行政庭和法警队执法人员10余人,针对1月8日环保局申请的4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先后深入城区街道办、赵家庄、樊村的惠民建材有限公司、河东焦化、津鑫、鑫升焦化4家涉案企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传唤相关人员,确保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得到及时全面落实。
在当天启动的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中,该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子对此项行动作了动员安排,分管副院长吴茂玉带领行政庭和法警队执法人员10余人,针对1月8日环保局申请的4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先后深入城区街道办、赵家庄、樊村的惠民建材有限公司、河东焦化、津鑫、鑫升焦化4家涉案企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传唤相关人员,确保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得到及时全面落实。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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