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区法院:"限高令"显威力 "固执"老板终妥协
2016-01-14 15:12: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中国法院网讯 (王孝彪)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在办理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巧用“限高令”对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高消费限制,成功促使16件劳动争议纠纷妥善解决。

  温某等人系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原职工,因与某公司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温某等人各类工资补偿近19万元。

  因某公司所涉纠纷众多,相关财产均已被法院查封,其名下的开发项目因资金短缺已停工,暂不具备处置条件,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加之某公司一味强调经营困难,对生效判决不予理会,态度十分强硬。而申请人温某因其母亲患病,在案件执行无显著进展的情形下,情绪十分激动。鉴于上述情况,渝中法院果断将某公司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2015年9月,最高法院升级了全国失信人员录入平台功能,实现了对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高管的高消费限制。在获悉某公司负责人李某因融资要前往广东、香港等地的线索后,渝中区法院迅速对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某公司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在收到“限高令”后,某公司一改往日不配合的态度,积极联系温某等人到公司进行协商,在温某等人放弃部分利息后,双方终于在2015年年末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将案款全部兑现,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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