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数据集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5-12-29 14:10:42 | 来源:天津法院 | 作者:张兴
今年以来,天津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数据集中工作。在全市法院共同努力下,天津法院目前已实现数据集中“三全”,即法院全、案件全、信息全;新收、已结案件做到每5分钟实时更新并报送最高法院;每日报送案件全量数据,合格率达100%;全市内部案件无数据差异;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与天津法院案件库新收、旧存、已结、未结差异缩小为2位数。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在最高法院信息中心发布的《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工作月报》(2015年第10期)上批示:今年1-10月,该市法院裁判文书覆盖率、合格率名列全国前列;案件质检合格率达100%。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是全体审判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司法标准化带来的可喜变化。天津高院信息化办通过对这项工作的认真总结分析,梳理出以下五方面经验: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组织推动。今年年初,最高法院信息中心将数据集中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对此,天津高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项研究部署。制定《天津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工作规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案件数据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有关工作要求,对案件数据全覆盖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二是建立保障团队,加大数据质量保障力度。天津高院信息化办由专人跟踪最高法院数据集中平台的动态报告,根据反馈信息,核对每日案件数据传送量。各院审判业务骨干检查修正存在问题的案件和文书,查找原因修补“两库”案件差异。聘请相关公司技术团队每日对法院二级专网、各院审判业务系统进行巡检与监控,避免出现由于网络、系统原因造成数据传输中断,每日对全市法院数据质量进行检测并生成数据质量检测报告。三是提升基础环境,升级全市法院数据库系统。集中采购并统一为全市法院升级核心数据库Sybase 系统,要求各级法院提升服务器性能,采用更加稳定高效的linux 操作系统,提高数据集中抽取的稳定性和工作效率。四是保持信息沟通,即时落实最高法院工作要求。与最高法院信息中心保持密切沟通,每天通过最高法院信息中心Cocall、全国法院大数据微信群及时了解最高法院最新要求。建立天津法院案件数据全覆盖工作Cocall 群,及时将天津高院有关要求告知各院信息技术人员和案件质量管理人员。五是建立工作机制,常态化保障数据集中工作。建立案件数据质量和“两库”差异对比每日通报制度,对案件质量全市排名,并通过内网主页发布;对于案件信息录入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指导,确保全市法院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组织推动。今年年初,最高法院信息中心将数据集中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对此,天津高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项研究部署。制定《天津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工作规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案件数据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有关工作要求,对案件数据全覆盖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二是建立保障团队,加大数据质量保障力度。天津高院信息化办由专人跟踪最高法院数据集中平台的动态报告,根据反馈信息,核对每日案件数据传送量。各院审判业务骨干检查修正存在问题的案件和文书,查找原因修补“两库”案件差异。聘请相关公司技术团队每日对法院二级专网、各院审判业务系统进行巡检与监控,避免出现由于网络、系统原因造成数据传输中断,每日对全市法院数据质量进行检测并生成数据质量检测报告。三是提升基础环境,升级全市法院数据库系统。集中采购并统一为全市法院升级核心数据库Sybase 系统,要求各级法院提升服务器性能,采用更加稳定高效的linux 操作系统,提高数据集中抽取的稳定性和工作效率。四是保持信息沟通,即时落实最高法院工作要求。与最高法院信息中心保持密切沟通,每天通过最高法院信息中心Cocall、全国法院大数据微信群及时了解最高法院最新要求。建立天津法院案件数据全覆盖工作Cocall 群,及时将天津高院有关要求告知各院信息技术人员和案件质量管理人员。五是建立工作机制,常态化保障数据集中工作。建立案件数据质量和“两库”差异对比每日通报制度,对案件质量全市排名,并通过内网主页发布;对于案件信息录入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指导,确保全市法院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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