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法院:心系弱势群体 快速审结残疾人维权案
2015-12-23 09:41: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
中国法院网讯 (王亮) 身体残疾者在生活中本就比常人艰辛,现如今又遇到了租赁纠纷,使生活更加不易。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法院心系弱势群体,12月22日,该院快速审结一起残疾人维权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系残疾人,与妻子在街道门面经营服装。夫妻二人先前在商场另外租赁了一间商铺,后转租给被告经营,租赁期限从2013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租赁期满后,被告未按约定期限交回商铺。无奈,原告诉至法院,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及时进行了解,发现被告所承租的商铺已经关门三个多月了,其间仅存放了一些杂物,因双方先前有矛盾,被告是故意不交房。另外,原告现在经营的服装店所租赁他人的商铺亦已到期,原告只能露天摆货架经营,加之天气已是寒冬,其情景让人同情。
了解这些情况后,法官多方与被告联系,被告以工作忙为由回避,经多次督促后被告才来到法院,且态度生硬。办案法官耐心劝说被告,让被告理解原告作为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谋生不易。虽然双方发生了矛盾,但作为一个健全人,被告亦应同情和理解原告的做法,指出从感情和道德方面,被告的做法欠妥。另外,原告的经济损失一天天在增加,最终原告的损失应该由被告予以赔偿。经过与被告倾心交谈,被告表示对于法官讲的这些道理他都明白,答应回去以后利用晚间将其剩余的物品搬走,交还商铺。
12月22日,法官们来到商场,同原、被告一起查看了商铺,督促被告向原告交接商铺钥匙。接到钥匙后,原告很感动地表示,他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给其解决了纠纷,再也不用在露天中经营了。对于自己的损失表示放弃,撤回了起诉。该案快速审结,解决了残疾人的困难,维护了其合法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引导、教育、感染了商场内其他经营户。
原告王某系残疾人,与妻子在街道门面经营服装。夫妻二人先前在商场另外租赁了一间商铺,后转租给被告经营,租赁期限从2013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租赁期满后,被告未按约定期限交回商铺。无奈,原告诉至法院,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及时进行了解,发现被告所承租的商铺已经关门三个多月了,其间仅存放了一些杂物,因双方先前有矛盾,被告是故意不交房。另外,原告现在经营的服装店所租赁他人的商铺亦已到期,原告只能露天摆货架经营,加之天气已是寒冬,其情景让人同情。
了解这些情况后,法官多方与被告联系,被告以工作忙为由回避,经多次督促后被告才来到法院,且态度生硬。办案法官耐心劝说被告,让被告理解原告作为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谋生不易。虽然双方发生了矛盾,但作为一个健全人,被告亦应同情和理解原告的做法,指出从感情和道德方面,被告的做法欠妥。另外,原告的经济损失一天天在增加,最终原告的损失应该由被告予以赔偿。经过与被告倾心交谈,被告表示对于法官讲的这些道理他都明白,答应回去以后利用晚间将其剩余的物品搬走,交还商铺。
12月22日,法官们来到商场,同原、被告一起查看了商铺,督促被告向原告交接商铺钥匙。接到钥匙后,原告很感动地表示,他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给其解决了纠纷,再也不用在露天中经营了。对于自己的损失表示放弃,撤回了起诉。该案快速审结,解决了残疾人的困难,维护了其合法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引导、教育、感染了商场内其他经营户。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