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上亿元 受害群众4331名
宝鸡圣得康医院集资 诈骗案8名被告人获刑
2015-12-19 15:40: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刘炳科
  12月18日上午,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宝鸡圣得康医院集资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赵伽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50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伽俐组织冯建伟、王孝忠、阴海涛等人非法集资共计166314680元,退付本金及利息44526925.6元,实际集资诈骗数额121787754.4元。有据可查的受害群众达4331名,未支付的借款协议达6101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伽俐犯罪前,经营利润不过百万的民营医院,却制作内容夸大、虚假、失实的宣传资料,隐瞒与被告人冯建伟、王孝忠、阴海涛等人资金分配比例,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通过传单、推介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款除支付本金外,大部分用于挥霍性投资,开办不能赢利的企业,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冯建伟、王孝忠、阴海涛等5人都以非法获得巨额投资款提成为目的,与赵伽俐共谋后,分别组织社会闲散人员,隐瞒身份和提成比例,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另外2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赵伽俐等人集资诈骗案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情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宝鸡中院高度重视,依法审慎处理,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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