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集资诈骗近3000万被判无期 逼债时谎称被绑架
2015-01-23 10:53:55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刘洋
  自诩“亚洲八大著名讲师之一”,被告人杨光借给中年妇女讲授投资理财课的机会,称自己有一个高额回报的理财项目,游说学员们通过他理财,为此集资诈骗近3000万元。

  该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宣判,法庭认定杨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案情

  用学员汇款带助理出境豪赌

  今年39岁的杨光,是北京华企慧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讲师,主讲心灵成长、营销和企业管理课程。受害人大多是40岁到60岁的中年女性,有闲钱且在寻求稳定的理财之道。每次课后,杨光都会向学员们宣传他的投资项目。杨光承诺的利息从5%至12%不等。

  学员信任游说亲友投资

  受害人秦女士称,2011年初,杨光告诉她,有个好的投资项目,让秦女士把多余的钱放在他那里。此后,杨光不断给她打电话游说。

  2011年7月,杨光又打电话给她,说新的投资回报近7个点。她心动了,给杨光助理的账户汇了20万元。当年9月,杨光返了10万;10月,又返了12万余元。得到回款后,秦女士放了心,后陆续汇了总计103万。

  受害人吕女士没有看到所谓投资项目的书面材料,只是觉得杨光“很有水平”就信了他,还帮杨光游说自己的亲戚朋友。学员们曾把“投资款”打进杨光父亲、前妻、助理等人的账户中,后期杨光还让学员们直接把钱打给别的学员。

  逼债时谎称被绑架

  2012年下半年,受害人陆续发现回款越来越不及时。受害人刘女士说,她通过杨光的助理查询,发现杨光并没有向任何项目投资,所有账目都是给学员汇钱。

  连其助理也没见过杨光有什么投资。其助理曲先生说,2011年6月,他在北京听杨光讲课后,被现场招为助理。当时杨光的助理共8人。

  吕女士也发现杨光不回款,就一再催他。2012年10月,吕女士约了很多投资人来到其公司楼下找他对账。杨光写下一张“因公司周转困难借款450万”的借条,承诺年底结清。

  与此同时,还传出了“他被绑架”的消息。学员李女士说,2012年10月12日,杨光给她打电话说自己在山东被绑架,向她借款80万,但后来这钱也没还。

  终于,杨光消失了,大家发现被他忽悠后报警。

  境外赌博一次输几十万

  法庭查明,杨光并没有利用学员的集资款投资,他拿着钱去国外赌场豪赌挥霍。

  曲先生称,杨光喜欢赌博。2012年,他曾陪杨光去过马来西亚、澳门等地赌场。曲先生发现,杨光赌博时直接刷有学员转款的卡换筹码。他在马来西亚每次输50万,在澳门输90万。另一名助理刘先生说,陪杨光赌博,助理也能拿到几百元筹码玩,也是刷学员的汇款卡。

  ■ 庭审

  诈骗2970余万元逃匿

  检方指控,杨光于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利用其讲师身份博得学员信任,以投资理财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向学员及学员亲友集资,骗取刘女士等12名被害人集资款共计2970余万元后逃匿,至案发尚有1740余万元未归还。

  庭审中,杨光不认为自己是集资诈骗,他说自己有投资能力,那些钱是跟学员借的。

  此外,其认为对部分受害人的返利未计算在全部返利之内,应当从犯罪金额中予以扣除。

  杨光的辩护人辩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持异议,但对犯罪金额提出异议。

  辩护人称,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审计报告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不全面,因此审计报告计算出的结论金额有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杨光最初是希望通过集资进行理财盈利,主观恶意不深,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本案承办检察官提醒,杨光的手段和很多集资诈骗一样:宣扬好的项目吸引投资,承诺高额利息回报,而利息则来源于下一个投资人的款项,拆东墙补西墙,后期投资断裂,没有人继续投资,受害人在收不到款项后案发。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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