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发布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2015-12-02 15:14:48 |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 作者:李春梅
  • 范静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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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及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迅猛增长,交通事故的发生量也呈增长态势。机动车为人们提供出行便利的同时,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已不容乐观。根据2014年上半年的数据显示,本市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近九成。交通事故纠纷已经成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类型之一。

  海淀区人民法院民六庭作为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庭室,自2011年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上万件,每年受理的案件保持在2000件以上。其中以机动车一方为主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占所有案件的90%以上,应当对其进行严格管理,有效降低道路交通损害的发生。

  在12月2日我国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为了配合“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主题,海淀法院对一起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一辆机动车驾驶过程中与一辆逆行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损坏,从而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案件涉及到机动车行车时未确保安全,电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在道路上逆行,双方均有违法驾驶行为,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在此起交通事故中双方负有同等责任。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在查明案件事实及双方责任份额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同时,海淀法院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发布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性的10个案例。其中6个案例涉及机动车因违法、违规造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这里包括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违章停放、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等普遍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章驾驶行为,也包括了数量虽然不多,但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案例,还包括了代驾等近些年出现的新生事物。通过上述案例,提醒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违法驾驶行为。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快捷、经济的特点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为出行代步工具。但随着道路上电动车数量的不断扩大,被非法改装、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以及因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强制保险制度的缺失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也日渐突出。为此,海淀法院选取了两个涉及电动车的典型案例。一个案例是是快递公司电动车在送货中发生的事故。近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快递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因快递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增多。通过这个案例一方面提醒相关部门对快递业员工加强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呼吁通过建立完善的配套保险制度,分担赔偿风险。另一个案例是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后责任加重的案例,如果电动车经过调速或改装,达到了机动车的国家标准,则因其道路危险程度增加,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亦相应加重。

  此外,海淀法院还选取了两个行人违规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例。一个案例是行人违规横过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伤,另一个案例是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遵守乘车规范导致人身损害。在此,法官提醒广大行人、乘客出行时亦应当严格遵行道路交通法规,切莫因自己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主体,就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从上述庭审案件及发布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发生的集中原因,是相关驾驶人、行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遵纪守法自觉性不强。特别是在特大城市中,由于人口急剧膨胀,道路交通资源有限,相关配套设施不全,出行成本不断提升,往往造成各道路交通主体为自己出行方便考虑,违法挤占交通资源,加剧了道路交通压力和人们急躁、从众心理,表现出漠视法律规定,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造成极大的人身、财产损失。

  海淀法院通过公开审理并网络直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及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希望在向社会介绍相关案件审理情况的同时,就各方交通主体如何规范出行行为和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给出提示和建议。同时,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杜绝无证驾驶、逃逸、超速、违反信号灯通行、占用应急车道或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或行人逆行、横穿机动车道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危险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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