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
2015-11-24 18:01: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莫秋灵
“冯法官平易近人、热情待人,一心一意为当事人着想,他让我看到了法官的公正、效率、效果和清廉,他让我感受到了当今人民法院‘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的崭新面貌……”一大早上班,在走进钟山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门口时,我就看见几个同事围在通告栏前浏览着什么。好奇的我也停了下来,驻足观看了这封感谢信后,方知事情的原委。
2012年9、10月份,被告张某斌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向原告刘某经营的彩票店投注,赊欠了总计27900元的福利彩票。经刘某多次催收,张某斌于2013年3月3日立下欠条一张,承诺于2013年9月30日前还清所欠款项。到期后,张某斌仍未向刘某支付所欠款项。故刘某一纸诉状将张某斌告到了法院。
钟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张某斌于2013年12月30日和2014年1月25日前分两次向刘某支付彩票款10000元及19400元。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斌向刘某还款10000元后,未按时支付剩余的19400元。刘某于2014年1月27日依法向钟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庭法官冯邕查实被执行人张某斌原为钟山县某局干部,但已调至贺州市某局上班,但调任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经过执行“四查”,被执行人张某斌无车辆、房产和可供执行的存款,而张某斌因工作调动原因,贺州市某局暂时尚未办理好其工资转入、发放手续。2014年4月18日,在冯邕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张某斌按月向申请执行人刘橙还款2000元。
本以为案件就此会得到妥善解决,谁知被执行人张某斌向申请执行人刘某还款6000元后,又中断向刘某还款。冯邕再次前往张某斌所在的贺州市某局调查,发现张某斌已离岗多日未归。2014年11月3日,为保证申请执行人刘某的权益能够实现,冯邕立即冻结被执行人张某斌的工资账号及其他银行账号。2015年4月30日,钟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张某斌被冻结账号内的8700元,但与被执行人张某斌尚欠的13695元还相差4995元。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斌下落不明,为使本案顺利结案,冯邕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斌的家属进行调解,双方最终互让互谅,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张某斌的家属于2015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将3000元交至钟山县人民法院,张某斌的家属代其付清上述3000元后,刘某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款1995元及全部利息的执行。2015年10月30日,钟山县人民法院一次性将11700元向刘某发放完毕,使本案得以案结事了。
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钟山法院干警在办公楼看感谢信的那一幕。正如信件末尾所说“感谢贵院培养了像冯法官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的优秀法官”,说起冯邕,不管是钟山法院领导还是普通干警,亦或是当事人,对他都竖起大拇指。自2010年进入钟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在执行庭工作,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冯邕收获了“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钟山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并连续四年荣获钟山法院优秀信息员或是办案标兵的殊荣,成为年轻干警工作学习的榜样。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冯邕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感天动地的惊人壮举,他只是把听民声,知民意,解民忧时时刻刻铭记在心里,把每一起案件办实、办好,这就是对人民法官最好的诠释。
作者单位: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
2012年9、10月份,被告张某斌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向原告刘某经营的彩票店投注,赊欠了总计27900元的福利彩票。经刘某多次催收,张某斌于2013年3月3日立下欠条一张,承诺于2013年9月30日前还清所欠款项。到期后,张某斌仍未向刘某支付所欠款项。故刘某一纸诉状将张某斌告到了法院。
钟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张某斌于2013年12月30日和2014年1月25日前分两次向刘某支付彩票款10000元及19400元。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斌向刘某还款10000元后,未按时支付剩余的19400元。刘某于2014年1月27日依法向钟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庭法官冯邕查实被执行人张某斌原为钟山县某局干部,但已调至贺州市某局上班,但调任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经过执行“四查”,被执行人张某斌无车辆、房产和可供执行的存款,而张某斌因工作调动原因,贺州市某局暂时尚未办理好其工资转入、发放手续。2014年4月18日,在冯邕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张某斌按月向申请执行人刘橙还款2000元。
本以为案件就此会得到妥善解决,谁知被执行人张某斌向申请执行人刘某还款6000元后,又中断向刘某还款。冯邕再次前往张某斌所在的贺州市某局调查,发现张某斌已离岗多日未归。2014年11月3日,为保证申请执行人刘某的权益能够实现,冯邕立即冻结被执行人张某斌的工资账号及其他银行账号。2015年4月30日,钟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张某斌被冻结账号内的8700元,但与被执行人张某斌尚欠的13695元还相差4995元。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斌下落不明,为使本案顺利结案,冯邕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斌的家属进行调解,双方最终互让互谅,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张某斌的家属于2015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将3000元交至钟山县人民法院,张某斌的家属代其付清上述3000元后,刘某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款1995元及全部利息的执行。2015年10月30日,钟山县人民法院一次性将11700元向刘某发放完毕,使本案得以案结事了。
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钟山法院干警在办公楼看感谢信的那一幕。正如信件末尾所说“感谢贵院培养了像冯法官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的优秀法官”,说起冯邕,不管是钟山法院领导还是普通干警,亦或是当事人,对他都竖起大拇指。自2010年进入钟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在执行庭工作,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冯邕收获了“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钟山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并连续四年荣获钟山法院优秀信息员或是办案标兵的殊荣,成为年轻干警工作学习的榜样。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冯邕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感天动地的惊人壮举,他只是把听民声,知民意,解民忧时时刻刻铭记在心里,把每一起案件办实、办好,这就是对人民法官最好的诠释。
作者单位: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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