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错止步
2015-11-09 09:21: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振杰 周陈华
  “儿时调皮,弄伤同学眼睛,那是无心之过。可如今,你却将这几万元钱拖了整整8年才归还,这就是有心作孽!你要明白,你这可是两笔账,一笔是物质赔偿账,一笔是情感伤害账!”虽然被执行人卫某主动前来履行义务,但我对他的批评却丝毫不留情面。

  此时,眼前的这个已经到了谈婚论嫁年龄的小伙早已深深地低下了头,额头渗满细密的汗珠,脸庞涨得通红。尽管接下来是一阵沉默,但看得出来,他内心曾一度沉睡的向善因子正在苏醒和发酵。

  时间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冲刷涤荡走一切。相反,一些本该及时改正的错误,如果人为拖延,那酝酿出来的只能是抱怨、纠葛乃至仇恨。这是我在卫某与陈某之间人身损害案件中最深刻的感悟。

  时间回溯到2007年年初,卫某15岁那年。在初中班主任的带领下打扫完卫生后,贪玩的卫某和陈某等几个同学不听指挥,仍滞留在学校林子里玩打仗游戏。玩得兴奋不已的卫某早将“后果”二字抛到了九霄云外,捡起一根木棍就假作手榴弹,大吼一声地向林中深处扔去。哪知,漫无目的的蛮力乱使换来的是随后传来的一声惨叫!原来,躲在树后侦查“敌情”的陈某刚一探头,右眼恰巧被木棍击中,构成九级伤残,几近失明。

  虽然当事双方的家长也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卫某父母当时只承认给付医药费,致使矛盾迟迟找不到交集。陈某只得将学校及卫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卫某需赔偿近3万元。可等司法程序走完后,卫某已毕业,其父便带着他远走做生意,对此事不闻不问。

  陈某除拿到了学校部分的赔偿外,卫某的这笔赔偿因为他们一家人的隐身变得越来越渺茫。

  人们在形容爱惜某些事物时,总爱说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我知道眼睛受损对一个少年的成长会造成多么大的伤害,我也在竭力为他追回应有的赔偿,把这种伤害的负能量降到最低。

  正所谓用心做事事不难,在今年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借助失信黑名单手段一举捏住了卫某的“七寸”。因为这直接导致卫某借贷款购买婚房的计划泡汤。他只得向法院投降。

  “依法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是你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我觉着,你更欠小陈一个道歉。”在对卫某严肃批评的同时,我也用一句“独立不惭于影,独寝不惭于魂”的名言开导他,尽最大努力修复这段受伤的社会关系。

  “法官,这些年,我在梦里都想向小陈道歉。但是……但我到现在才敢迈出这一步,真的很愧疚。我能不能亲手把这笔钱还给小陈。我要向他道歉。能不能请您?”卫某有些嗫嚅,但我明白他想让我做什么。

  办好案件,不仅要追求法律效果,更要讲求法律效果!我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当天下午,在我的陪伴下,卫某带着3.5万元的本息来到了陈某家中。

  “都怪我年少无知,害了你一生,还一直不敢承认错误。真的对不起,请你原谅!”这些话虽然来得有点晚,但却很真诚。话语间,这对昔日的同学相拥而泣,冰释前嫌。

   多添了一把柴,多股了一把劲,一件骨头案彻底化解了,一段同窗情终于找回了。虽然中途忙点累点,但这却是法官应有的价值坐标,也收获着属于我们法官自己的获得感。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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