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你的青春买单
2015-11-03 16:32: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志文
下面记录的人物和事件,可能是一种社会的个例,但是这种个例绝不是偶然的,或许你觉得有些事件过于残酷,但我还是建议能够揭开这层残酷,重新感受一下那份震惊,只有这样,才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
青涩苦果
小花,今年11岁,读小学四年级,她本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随着母亲改嫁,重组了新的家庭,有了一个本应是仁慈的继父。母亲忙于生计,经常外出,时常一去就是好几天。有一天,小花身体不舒服,母亲回来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完,拉母亲走出门外,严肃的盘问母亲,“你女儿是不是被玷污过,要不然怎么会过早的出现成熟女性的生理症状?”母亲震惊了,回到家,急切的问女儿。女儿流下了眼泪,痛心的对母亲说:“妈妈,咱们走吧,这个爸爸对我一点也不好,你不在家的时候,他好几次玷污了我……”
阿敏,案发时只有15岁,初二女生,因为在县城读书,离家比较远,父母也很少有时间照顾,认识了社会上几个朋友。有一天晚上,跟朋友去玩,她提起几天前是她的生日。朋友建议到另一个朋友家里喝酒,帮其补过生日。她同意了。于是坐上摩托车,前往几公里外的朋友家里。到了朋友家,已是晚上10点多,一桌的人,男男女女,又开始喝酒,直至零晨2点多。阿敏说累了要回去休息,朋友同意送她回去。于是三男一女同坐一辆摩托车护送其回家。车到半路,三男的强行拉阿敏到路边,将其给轮奸了。阿敏从始精神恍惚,书也不再读了……
血案无情
小浩,是一位在读高二的学生,学习勤奋刻苦。一天回到村里,听村里人说自己的父亲在街上被“文”欺负了,并受村民怂恿一走去会一会“文”,小浩同意了。晚上,一行人拿上木棍、刀具开车来到街上,在一夜霄店前见到“文”,收到消息的“文”也带了一帮人过来,双方很快动起手来,啤酒瓶、木棍、长刀,一阵乱打,“文”倒下了(死了),人散了……双方被移送审查起诉,小浩至此告别学校,走进了监狱……还记得,在宣判完毕的那一刻,他目光呆滞,脸色苍白,许久,一言不发;另一边,母亲早已泪流满面……
“义气”毒所
阿森,今年17岁,早早的进入社会,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提起公诉。在对其提讯的时候,他说,都是一些朋友,有空的时候就聚在一起。当我问他吸食什么毒品,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回答说:玩“K”,偶尔玩玩,已经玩有一年多了。“玩”,一个多么顺溜的字眼……
共进“班房”
小天、小军,两个很好的朋友,一起去广东打工,一起盗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回家进行社区矫正。一天晚上,小天、小军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去喝酒,酒过三巡,上街溜达,见到另一喝酒的不顺眼,发生冲突,集体殴打,殴打过后,“顺手”拿走人家的钱包,从始走进了“班房”。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很多……
当法警将他们押上法庭时,我仍然难以掩饰自己的震惊与痛心。
这一个个真的只是孩子,花一样的少年,瘦弱的身材,稚嫩的脸庞,茫然的神情。
他们,本来跟普通的孩子一样的,生活里面有鲜花,有笑脸,有阳光,青春、健康、活泼。
他们,本来应该拥有一片晴朗的天空,刻苦学习,展现才华,实现人生的价值。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失去了平衡,陷入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
很多病痛只有到了晚期,才能引起我们的警醒。很多事情只有到了恶劣的程度,才会被我们足够的重视。
在为他们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不禁陷入沉思,对,又是沉思,脑乱的沉思,到底是谁伤害了他们?到底是谁,让这些本应该坐在教室里读书的孩子站在了被告人席上?谁,到底该谁来为他们的青春买单?
是家庭吗?父、母整天在外奔波,没有教育好孩子,也没那么多时间来与孩子沟通,没有看到孩子青春期生理与心理成上的变化?
是学校吗?学校缺乏对孩子应有的青春期引导,孩子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这个年纪应该了解、掌握的知识,对学生也缺乏应有的关注?
是社会吗?是恶性文化的无孔不入,还是正面宣传教育的匮乏,心理和生理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不知不觉地受到恶性文化的浸染?
……
我不排除以上种种因素,但如果把责任全推出去,对自己的说服力实在太小。我们见识过很多成功人士的案例,他们有些人也从小家庭残缺,有的也没上过学。他们也早早的进入社会,在社会里历练,成为许多人学习的榜样。
回想革命的一代,那时物质匮乏,信息、通讯,开放程度都相对较低,人的目标多是改善家庭生活,满足物质的追求。现在,80后、90后、00后,温饱问题解决了,物质生活相对丰富了,他们的目标不再是改变家庭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们崇向自由、个性、直率,由物质的硬性追求转移到更多的对精神满足的软件追求。一个精神的世界,我想,更多的需要是教育、关心和爱。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哪个孩子生下来就是坏人,孩子学坏,甚至犯罪,归根到底是教育的失败,是关心与爱方式的不正确。
教育,不仅仅可以使人从善,更可以使人摆脱不善的恶习,提升德行和修养。
家庭教育是大多数孩子教育的第一步,而家庭教育的第一步是父母的关爱与陪伴。父母的陪伴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可替代的,孩子能从陪伴及亲子互动中获得安全感,并诱发良性情绪,形成信任、依恋、期待等积极情感,学会交往,形成社会适应能力,并发展智力和责任感。
至此,我们做父母的不防冷静的想一想,在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中,我们的孩子是否沦为“失陪”的一族,是否因此导致孩子与家长之间心理距离的拉远。
我们的学校教育也不防想一想,学生的学习成绩上去了,学生的心理成绩、生理成绩是否也一起上去了。
人与人之间是不可分离的整体,任何个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单独的存在。这需要社会的每一份子多一份责任,多一份爱,关爱自己的同时关爱他人,关爱自己孩子的同时也关爱其他的孩子。
我曾想像,如果社会上多出现一些像志愿者一样无私奉献传递爱的服务组织,帮助了别人,也使自己得到帮助,在人与人之间传递爱,社会也许更加和谐。如果孩子们能够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成长,那么,我想,未成年犯罪会大大减少。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对未成年人实行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基础上,希望能对他们再多一点点的关爱。因为,预防犯罪,刻不容缓。同时,我也希望犯罪的你们,不要太过茫然,浪子可回头。在你成长的道路上,你摔了一个大跟头,但是不要害怕。你还小,有改正的机会,吸取教训,重新做人,一切都不算太晚……
期待你们早日回来。
作者工作单位: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青涩苦果
小花,今年11岁,读小学四年级,她本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随着母亲改嫁,重组了新的家庭,有了一个本应是仁慈的继父。母亲忙于生计,经常外出,时常一去就是好几天。有一天,小花身体不舒服,母亲回来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完,拉母亲走出门外,严肃的盘问母亲,“你女儿是不是被玷污过,要不然怎么会过早的出现成熟女性的生理症状?”母亲震惊了,回到家,急切的问女儿。女儿流下了眼泪,痛心的对母亲说:“妈妈,咱们走吧,这个爸爸对我一点也不好,你不在家的时候,他好几次玷污了我……”
阿敏,案发时只有15岁,初二女生,因为在县城读书,离家比较远,父母也很少有时间照顾,认识了社会上几个朋友。有一天晚上,跟朋友去玩,她提起几天前是她的生日。朋友建议到另一个朋友家里喝酒,帮其补过生日。她同意了。于是坐上摩托车,前往几公里外的朋友家里。到了朋友家,已是晚上10点多,一桌的人,男男女女,又开始喝酒,直至零晨2点多。阿敏说累了要回去休息,朋友同意送她回去。于是三男一女同坐一辆摩托车护送其回家。车到半路,三男的强行拉阿敏到路边,将其给轮奸了。阿敏从始精神恍惚,书也不再读了……
血案无情
小浩,是一位在读高二的学生,学习勤奋刻苦。一天回到村里,听村里人说自己的父亲在街上被“文”欺负了,并受村民怂恿一走去会一会“文”,小浩同意了。晚上,一行人拿上木棍、刀具开车来到街上,在一夜霄店前见到“文”,收到消息的“文”也带了一帮人过来,双方很快动起手来,啤酒瓶、木棍、长刀,一阵乱打,“文”倒下了(死了),人散了……双方被移送审查起诉,小浩至此告别学校,走进了监狱……还记得,在宣判完毕的那一刻,他目光呆滞,脸色苍白,许久,一言不发;另一边,母亲早已泪流满面……
“义气”毒所
阿森,今年17岁,早早的进入社会,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提起公诉。在对其提讯的时候,他说,都是一些朋友,有空的时候就聚在一起。当我问他吸食什么毒品,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回答说:玩“K”,偶尔玩玩,已经玩有一年多了。“玩”,一个多么顺溜的字眼……
共进“班房”
小天、小军,两个很好的朋友,一起去广东打工,一起盗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回家进行社区矫正。一天晚上,小天、小军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去喝酒,酒过三巡,上街溜达,见到另一喝酒的不顺眼,发生冲突,集体殴打,殴打过后,“顺手”拿走人家的钱包,从始走进了“班房”。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很多……
当法警将他们押上法庭时,我仍然难以掩饰自己的震惊与痛心。
这一个个真的只是孩子,花一样的少年,瘦弱的身材,稚嫩的脸庞,茫然的神情。
他们,本来跟普通的孩子一样的,生活里面有鲜花,有笑脸,有阳光,青春、健康、活泼。
他们,本来应该拥有一片晴朗的天空,刻苦学习,展现才华,实现人生的价值。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失去了平衡,陷入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
很多病痛只有到了晚期,才能引起我们的警醒。很多事情只有到了恶劣的程度,才会被我们足够的重视。
在为他们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不禁陷入沉思,对,又是沉思,脑乱的沉思,到底是谁伤害了他们?到底是谁,让这些本应该坐在教室里读书的孩子站在了被告人席上?谁,到底该谁来为他们的青春买单?
是家庭吗?父、母整天在外奔波,没有教育好孩子,也没那么多时间来与孩子沟通,没有看到孩子青春期生理与心理成上的变化?
是学校吗?学校缺乏对孩子应有的青春期引导,孩子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这个年纪应该了解、掌握的知识,对学生也缺乏应有的关注?
是社会吗?是恶性文化的无孔不入,还是正面宣传教育的匮乏,心理和生理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不知不觉地受到恶性文化的浸染?
……
我不排除以上种种因素,但如果把责任全推出去,对自己的说服力实在太小。我们见识过很多成功人士的案例,他们有些人也从小家庭残缺,有的也没上过学。他们也早早的进入社会,在社会里历练,成为许多人学习的榜样。
回想革命的一代,那时物质匮乏,信息、通讯,开放程度都相对较低,人的目标多是改善家庭生活,满足物质的追求。现在,80后、90后、00后,温饱问题解决了,物质生活相对丰富了,他们的目标不再是改变家庭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们崇向自由、个性、直率,由物质的硬性追求转移到更多的对精神满足的软件追求。一个精神的世界,我想,更多的需要是教育、关心和爱。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哪个孩子生下来就是坏人,孩子学坏,甚至犯罪,归根到底是教育的失败,是关心与爱方式的不正确。
教育,不仅仅可以使人从善,更可以使人摆脱不善的恶习,提升德行和修养。
家庭教育是大多数孩子教育的第一步,而家庭教育的第一步是父母的关爱与陪伴。父母的陪伴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可替代的,孩子能从陪伴及亲子互动中获得安全感,并诱发良性情绪,形成信任、依恋、期待等积极情感,学会交往,形成社会适应能力,并发展智力和责任感。
至此,我们做父母的不防冷静的想一想,在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中,我们的孩子是否沦为“失陪”的一族,是否因此导致孩子与家长之间心理距离的拉远。
我们的学校教育也不防想一想,学生的学习成绩上去了,学生的心理成绩、生理成绩是否也一起上去了。
人与人之间是不可分离的整体,任何个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单独的存在。这需要社会的每一份子多一份责任,多一份爱,关爱自己的同时关爱他人,关爱自己孩子的同时也关爱其他的孩子。
我曾想像,如果社会上多出现一些像志愿者一样无私奉献传递爱的服务组织,帮助了别人,也使自己得到帮助,在人与人之间传递爱,社会也许更加和谐。如果孩子们能够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成长,那么,我想,未成年犯罪会大大减少。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对未成年人实行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基础上,希望能对他们再多一点点的关爱。因为,预防犯罪,刻不容缓。同时,我也希望犯罪的你们,不要太过茫然,浪子可回头。在你成长的道路上,你摔了一个大跟头,但是不要害怕。你还小,有改正的机会,吸取教训,重新做人,一切都不算太晚……
期待你们早日回来。
作者工作单位: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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