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里的“书记”
2015-10-29 14:24: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焦兴国
  星期天我正走在城里的大街上,突然听到一种农民特有的大嗓门:“焦书记,焦书记”,随后冲过来一辆自行车,到我面前嘎地止住了。原来是老张。老张是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当时我大学毕业后刚下法庭,他因车祸受伤了而到法庭打官司。他的遭遇挺叫人同情的,为治伤花了一大笔钱,而对方家庭经济也不好,前后调解了几次。这可难坏了法官。我当时是书记员,出于同情,有时就给他两块钱让他去买包子吃;他爱吸烟,又买不起,恰巧我抽屉里有些散烟,也送给他吸。他非常感激,也对我非常信任,他见开庭时我坐在书记员的位子上,农村人不知道这是个多么大的“官”,又想书记在村中是一把手,出于方便也出于尊敬,便称为“书记”。说实在话,他们当然知道审判员比书记员权大。

  我担任“书记”一职已五年有余了。农村书记是三年一届,我快要干满两届了,有些相熟的便叫我老书记,我是不敢答应的,古人云“父母在不敢言老”。法庭看大门的陈大爷今年70多岁了,但一听我们说他老,他便还连说“不老、不老”,何况本人三十不到。

  干书记员,苦辣酸甜真正有过。最难忘的是每年总结,庭长讲庭里处结了案件若干,审判员则讲审理了案件若干,我则感到无话可说,若说记录了案件若干,打印了法律文书若干,这象哪家子事啊。

  干惯了书记员,总是习惯于带着纸和笔(还有订卷用的锥子并称书记员的三大工具,但锥子是放在办公室里的),审判员动嘴,我得赶紧动手,铺开纸,拔出笔,进入“战斗”状态。平常看电视、电影中有此类镜头,书记员和审判员一道与当事人娓娓而谈,声情并茂,除此之外呢,没了!我总是嗤之以鼻,这绝不是来源于生活的,我相信和我一样的“书记”们,也一定会同意我的观点的。

  “书记”干常了,便有了职业习惯。但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考取法官资格后成了助理审判员,再后晋升为审判员,有时工作需要,我仍代行书记员职责,许多熟识的人还是“焦书记、焦书记”的叫。

  实际上哪个法庭没有这样的“书记”呢。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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