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新闻通报会
2015-10-19 14:35: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王雪 李铁静
“今后,我院将按照改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人民陪审的工作模式,以期让人民陪审员更深入、更广泛地参与到我院的各项工作中来,既协力法院的工作,也能更大地发挥监督作用。”10月15日下午,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在云佛山会议中心,召开了该院人民陪审员试点工作新闻通报会,详细介绍了该院自被选为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
密云县是北京市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县,其中,全县79.5%的面积为山区。截至2014年末,全县户籍农业人口达24.9万人,占全县户籍人口的六成以上。密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金向媒体介绍到,今年四月,密云法院被定为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多次深入基层法庭进行调研实践,了解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该院针对密云山地面积大、农村人口多的地域特点,为切实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价值目标,突出改革本义,丰富候选人来源渠道,确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三步骤”:第一个步骤是综合考量各镇街的实际情况及陪审工作需要,确定各镇街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额。由各镇街组织梳理本辖区内符合选任条件的人员,随机确定本辖区规定数量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形成初选名单;第二个步骤是由法院、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共筛选出38名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人员,并由各镇街依据候选人名额比例随机确定候补候选人,形成候选人名单;第三个步骤是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7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出370名人民陪审员人选。10月16日下午,密云县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新选任的37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
据了解,在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探索和落实上,密云法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实践。2010年,该院创设了“三四五”人民陪审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到诉前调解、执行、信访等法院司法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普通程序中陪审,简易程序中参与调解,执行、信访中见证。通过该工作模式,搭建起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多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纠纷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情感上和心理上的认同,也提高了其对于司法裁判的认同感,促进了法院司法工作的进一步提升。五年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6259件,参审人次10426次。
“本次改革前,密云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87名,改革后,陪审人数已达到457名,是我院法官员额数的五倍。”副院长李金表示,“在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原有成果的基础上,我院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有益探索,争取为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积累有益经验。”
密云县是北京市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县,其中,全县79.5%的面积为山区。截至2014年末,全县户籍农业人口达24.9万人,占全县户籍人口的六成以上。密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金向媒体介绍到,今年四月,密云法院被定为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多次深入基层法庭进行调研实践,了解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该院针对密云山地面积大、农村人口多的地域特点,为切实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价值目标,突出改革本义,丰富候选人来源渠道,确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三步骤”:第一个步骤是综合考量各镇街的实际情况及陪审工作需要,确定各镇街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额。由各镇街组织梳理本辖区内符合选任条件的人员,随机确定本辖区规定数量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形成初选名单;第二个步骤是由法院、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共筛选出38名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人员,并由各镇街依据候选人名额比例随机确定候补候选人,形成候选人名单;第三个步骤是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7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出370名人民陪审员人选。10月16日下午,密云县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新选任的37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
据了解,在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探索和落实上,密云法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实践。2010年,该院创设了“三四五”人民陪审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到诉前调解、执行、信访等法院司法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普通程序中陪审,简易程序中参与调解,执行、信访中见证。通过该工作模式,搭建起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多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纠纷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情感上和心理上的认同,也提高了其对于司法裁判的认同感,促进了法院司法工作的进一步提升。五年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6259件,参审人次10426次。
“本次改革前,密云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87名,改革后,陪审人数已达到457名,是我院法官员额数的五倍。”副院长李金表示,“在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原有成果的基础上,我院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有益探索,争取为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积累有益经验。”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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