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院构建“陪审员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
2015-10-16 14:16:56 | 来源:山东法院
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按照“一职多能、多员合一”要求,充分发挥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各自优势,积极构建 “陪审员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确保了公正司法,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庭前说事、说法。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由人民陪审员轮流值班,对婚姻家庭、小额债务等民商事案件,征询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在法官指导下进行诉前调解。法官根据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法律适用分析,并告知诉讼风险,人民陪审员结合公序良俗做矛盾化解工作,如果7个工作日内未调解成功或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依法立案引入诉讼程序解决。今年以来诉前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260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元、更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庭审说事、说法。案件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就案件事实向当事人发问,结合自身生活阅历、工作经验作出判断;对医患纠纷、建筑工程等类型案件,邀请具有相关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对专业问题进行分析把握,通过大众标准、专业优势与法律思维的互补,使法律事实最大限度地与客观事实相一致,确保了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1%,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6%。
庭后说事、说法。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与法官一起或征得法官同意后在庭外做当事人的工作,努力促成案件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对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同时进行耐心规劝,稳定情绪,消除抵触,促使息诉罢访。今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2%,初信初访化解率在90%以上。
庭前说事、说法。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由人民陪审员轮流值班,对婚姻家庭、小额债务等民商事案件,征询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在法官指导下进行诉前调解。法官根据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法律适用分析,并告知诉讼风险,人民陪审员结合公序良俗做矛盾化解工作,如果7个工作日内未调解成功或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依法立案引入诉讼程序解决。今年以来诉前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260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元、更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庭审说事、说法。案件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就案件事实向当事人发问,结合自身生活阅历、工作经验作出判断;对医患纠纷、建筑工程等类型案件,邀请具有相关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对专业问题进行分析把握,通过大众标准、专业优势与法律思维的互补,使法律事实最大限度地与客观事实相一致,确保了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1%,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6%。
庭后说事、说法。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与法官一起或征得法官同意后在庭外做当事人的工作,努力促成案件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对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同时进行耐心规劝,稳定情绪,消除抵触,促使息诉罢访。今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2%,初信初访化解率在90%以上。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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