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签署全面深化合作协议
联合共建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2015-10-16 09:02:27 | 来源:吉林法院 | 作者:孙兵 王洁瑜
  • 会场 摄影 刘川
  • 领导们共同按下启动球 摄影 刘川
  10月15日下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大学深化合作协议签字暨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启动仪式在省法院举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吉林大学校长李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殿民出席。该院在长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吉林大学校级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成林主持。

  会上,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吉林大学校长李元元,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殿民,吉林大学副校长吴振武共同启动省法院与吉林大学深化合作水晶球,并由该院代表与吉林大学代表签署《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大学全面深化合作协议书》,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全国首家由法院与大学共同建立的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王常松指出,吉林省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改革重点之一是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本月底,第三批员额内法官选任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后,全省法院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将全部完成。此次从吉林大学法学院接收30名研究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是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化和拓展,为今后省法院与吉林大学的人才交流合作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王常松强调,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将建设成为专业性的法律智库,通过对历时和实时的司法大数据的专业化收集、提取、分析,全面衡量法治建设的进度、立法与法律实施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法律大数据信息咨询、决策辅助、服务管理,不断突出司法数据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司法审判、服务法学研究的功能。

  吉林大学校长李元元表示,全面深化合作不仅是吉林大学与吉林高院在既往合作基础上打造的新平台,更是大数据时代政法机关与高校共同践行法治精神、联手破解法治难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司法改革决策水平的新探索。双方共建“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将是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创新特色的法院与高校合作机制。同时,总结经验,破解难点,研判趋势,助推吉林高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促进法治吉林建设,共同为中国的法学研究、法律实践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我们共同将“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建成国内一流的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据了解,此次吉林高院、吉林大学联合共建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是该院与吉林大学深化合作的重点内容,该院接收30名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是双方合作的体现和深化。通过对司法案例、数据的分析研究,促进司法末端与社会治理前端的结合,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努力为法学研究开创崭新的领域。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还将在人才联合培养、落实“双千计划”、共建实习基地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

  据介绍,人民法院“大数据”是支撑人民法院发展的宝贵资源。收集存储、开发利用好司法大数据,对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法院司法审判和法学教学科研都具有重要意义。与高校联手开发应用,有效发挥吉林大学的学科与人才优势,有助于“吉林电子法院”建设的日益完善。

  吉林高院副院长吕洪民表示,法院在工作过程中产生海量数据,对这些数据的深入分析和挖掘,能形成很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可以分析到社会矛盾的热点,以及引发矛盾的原因,研究规律进而探索矛盾解决的方法。对于数据的分析和应用,既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发展趋势,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必须对这些数据予以关注。依靠法院自身力量很难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度的挖掘和分析,与吉林大学共同创建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从实务和理论角度共同分析,形成成果,为司法审判、社会治理提供服务。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吉林大学的重要优势在于人才优势,我们不仅有法学学科,还有计算机学科、管理学科,这些学科既有法学的背景,又有数据挖掘的技术。法院的优势在于拥有海量数据,对学校而言是一个宝库,我们将研究分析数据反映出来的普遍问题,通过对纠纷的梳理发现问题的所在、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预防纠纷的办法,为政府决策、法院审判提供预警性建议,做出理论上的贡献。

  吉林大学法学院实习学生纷纷表示,“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教学实习,更意味着踏上了法律职业生涯坚实的第一步。不仅可以全面熟悉司法审判程序,掌握司法工作技能,更能促进法学理论知识的全面认知,增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法律相关职业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大学全面深化合作协议书》签署包括共建“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组成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工作指导委员会等十项协议内容。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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