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数据:开车玩手机等成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诱因
2018-03-28 16:45:06
     中国法院网讯 (韩绪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届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课题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专题摘要(以下简称报告)。记者注意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开车玩手机已经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

  报告显示,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审结案件量为449.1万余件,占同期全国民事一审审结案件量的比重为10.15%。

  数据显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量分布集中、差距显著。江苏、浙江、河南三省结案量最大。结案量排名后四位的省份及其案件量分别为:西藏、青海、宁夏、黑龙江。位居全国案件量第一位的江苏省的案件数量较之西藏自治区的案件数量,高达五百倍之多。

  通过对文书中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路段进行统计发现,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诱因繁多,排名前三的有无证驾驶(占比26.86%)、酒后驾驶(占比18.1%)、开车玩手机(占比10.56%)。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发生在乡镇道路的比重最高,占比89.01%。

  报告称,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约333万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4.2%,普通程序适用率仅为25.8%,简易程序适用率远高于普通程序。
责任编辑:刘瑞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