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数据:原被告主张适用指导性案例过半得到支持
2018-03-28 16:43:04
     中国法院网讯 (韩绪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届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课题之关于指导性案例适用情况的分析报告》专题摘要(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近五年来531件参照指导性案例的案件,从不同地区的适用次数、原被告主张适用能否得到支持等多角度进行了解读。

  报告指出,广东、福建、山东、浙江等沿海省份适用指导性案例的次数较多,中西部地区适用的数量相对偏少。从案由来看,适用指导性案例频次较高的均为民事案件,其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占比为27.68%)、买卖合同纠纷(占比为18.08%)、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比为10.92%)等适用的频次较高。

  在531件参照指导性案例统计中,有144件案件由原被告主张适用指导性案例,占总量的27%。有74件案件进行了参照分析,占比为51%,亦即有过半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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