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2015-10-08 09:08:22 | 来源:大洼法院 | 作者:赵宇
为维护法律尊严,提高执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辽宁省大洼县人民法院联合大洼县公安局、大洼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9月29日下午,大洼法院会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重点安排部署。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了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具体步骤等。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平同志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各联席单位要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促使其履行生效裁判。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专人负责。要密切配合,相互协同,把专项行动的重点放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特别要加大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理清此类犯罪的打击方法,掌握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程序,形成办理此类案件的工作思路,达成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共识,从而提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性,提高案件执结率,提升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了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具体步骤等。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平同志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各联席单位要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促使其履行生效裁判。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专人负责。要密切配合,相互协同,把专项行动的重点放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特别要加大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理清此类犯罪的打击方法,掌握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程序,形成办理此类案件的工作思路,达成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共识,从而提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性,提高案件执结率,提升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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