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武陟:男子“花式”逃债获刑一年二个月
2019-07-18 10:39:56
中国法院网讯 (王莉莉 常丽君) 偷建楼房,偷开煤球厂,孙某有钱不还债,就是要当“老赖”。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再次彰显了该院严厉打击拒执罪的坚定态度。
武陟县某面粉厂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孙某偿还该面粉厂款项89100元以相应利息,以及面袋1342条。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该面粉厂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即向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孙某为了躲避债务,离开居住地四处打工,长年不归,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但经过该院深入调查,四处查证,法院发现孙某在执行期间偷建楼房一栋,又查到孙某从牛某手中转接一家煤球厂,但仍让牛某当法定代表人,自己则实际经营,该煤球厂共盈利20多万元。其间,该院对孙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严肃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可孙某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
2019年4月,该院以孙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栽定罪移交公安机关,检察院于近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该院对孙某犯拒不执行判决、栽定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宣判,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武陟县某面粉厂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孙某偿还该面粉厂款项89100元以相应利息,以及面袋1342条。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该面粉厂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即向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孙某为了躲避债务,离开居住地四处打工,长年不归,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但经过该院深入调查,四处查证,法院发现孙某在执行期间偷建楼房一栋,又查到孙某从牛某手中转接一家煤球厂,但仍让牛某当法定代表人,自己则实际经营,该煤球厂共盈利20多万元。其间,该院对孙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严肃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可孙某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
2019年4月,该院以孙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栽定罪移交公安机关,检察院于近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该院对孙某犯拒不执行判决、栽定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宣判,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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