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注重“四维导向”推进信息化建设
2015-09-22 14:49: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一中法院 | 作者:吴小忠 陈义熙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 “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建设为契机,坚持“面向当事人、面向公众、面向法官、面向管理”四个维度,抓住“科技以人为本”和“用户体验至上”的两个关键,内外兼修,努力打造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一是“面向当事人”维度,实现信息的“一手掌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帮助当事人“一手掌握”司法信息。当事人借助手机,扫描二维码,访问基于安全隔离网闸和严密身份认证程序的“数据云端”,即可掌握其涉诉案件的开庭排期、审判组织、诉讼进度、审限控制、诉讼费、法律文书等相关信息;执行案件当事人,通过我院自行研发的“案款管理系统”及其扩展的“执行公开信息系统”,足不出户就可同步获得案款的“收、结、存、分配”等动态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配置高清LED屏幕、触摸屏查询系统、大屏幕开庭公告展示系统以及高带宽的免费无线网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信息的“触手可及”。同时,为保证信息质量,制定强制性信息填录规范,对信息发布进行严格把关;为优化用户体验,采用前沿信息技术,以动态图表、时间轴、比例环状图等当事人看得懂的语言和数据形式推送信息。

  二是“面向公众”维度,创造信息的“窗口价值”。重视信息窗口建设,多措并举,使其成为公众感知司法文化、普及法律知识、防范司法廉政风险的重要渠道。一方面精心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下微博、微信、新浪网庭审直播、公众服务网、政务网等五个对外交流渠道,满足公众接受信息的不同偏好,不断增强用户粘性。另一方面,凭借信息技术低成本交互沟通的功能属性,提供网上法律释疑、办事答复、举报受理等交互服务。创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公开渠道,与西南政法大学合建高速数据交换网络,将庭审情况实时呈现在高校课堂,为社会公众了解法院打开了“另一扇窗”。推进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在我院公众服务网自主设置律师服务平台快捷通道、律师专用文书快捷通道,直接与高院公众服务网律师平台对接,为律师立案、提交材料、预约阅卷、阅卷管理提供便利。

  三是“面向法官”维度,凸显信息的“人本主义”。借助信息化建设将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让其专心从事最具创造性的审判工作。在司法产品“前端”,通过设立专门的高速扫描中心、电子送达等一系列借助信息技术的分流措施,较大地减轻法官及书记员的工作量;在司法产品“中端”,深度改良庭审录音录像系统的软硬件,全部数字法庭实现超清硬件配置,实现相关操作的傻瓜化和智能化;在司法产品“末端”,植入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法规文献检索、文书智能纠错、文书智能批量上网、司法应用计算等多种功能,让小软件成为法官的“贴身助手”。此外,还定期向一线法官进行需求调研,在简化操作程序、再造不合理审执流程、错误信息的智能识别和纠正等方面对信息系统进行深度改良,不断体现信息化工作的人文关怀。

  四是“面向管理”维度,突出信息的“运筹帷幄”。对信息进行及时汇集、高度统揽和深度挖掘,让信息整合实现“1+1>2”的效果,为审判管理提供富有价值的信息数据。建成基于高性能数据库的“数据池”,并搭建与之配套的“数据维护和挖掘专门小组”,及时搜集核心管理软件运行、司法公开过程中的数据并定期备份。在此基础上,自行研发“审执工作辅助决策系统”,做到绩效指标图形化动态展示、受案压力预测数据自动生成、现有审执工作量综合评估、案件结构变化等数据异动及时发现,为掌握审执工作态势、评估审执工作量以及科学分配审判资源提供高质量的基础决策信息。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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