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网络赌博 诈骗并非法持毒获刑十八年
2015-09-17 14:58:21 | 来源:新干法院 | 作者:张斯良
  沉迷网络赌博不能自拔,输光全部家底后违法筹资,最终导致自己获重刑。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二审终审判决新干籍陈某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陈某因染上网络赌博恶习挥霍了自己全部积蓄,但仍不思悔改。从2011年1月开始,陈某先后以做煤矸石生意和开发房地产项目资金不足为由,向喻某借款95万元,到案发时已全部输光。2014年3月份,陈某又以买卖毒品为幌子,向夏谎称自己手头有毒品待出售,骗取夏某购毒款3.6万元。此款到账后,陈某立即将此款转入其赌博网站绑定的账号上进行赌博。

  因网络赌博导致自身生活持续窘困,陈某便铤而走险,收购了大量的毒品藏于自己居住的地方。2014年7月,民警在其房间进门左侧鞋架旁地面上和厨房西侧柜台上搜出两大袋冰毒,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均为60%以上,两袋毒品冰毒净重553.9353克。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98.6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同时陈某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冰毒553.9353克,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两罪并罚,新干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8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陈某提出上诉,并在二审期间积极缴纳了部分罚金。最终,二审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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