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三个结合” 助推文明城市建设
2015-09-17 09:57: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法院 | 作者:汪雅莉
为了响应青海格尔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格尔木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倡导法治与文明同行,力求以文明促法制,以法制带文明,实行“三个结合”,助推文明城市建设。
一是将文明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规范干警自身行为。在狠抓“四风”问题的同时,以最高院《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蓝本,要求干警做到语言文明、态度文明、处事文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鼓励大家通过自己的文明举止来传播文明气息,带动前来办事群众的文明养成。
二是将文明建设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开展“创文”知识普及活动。寓文明普及于法制宣传,多次前往社区、乡村开展文明普及活动,向居民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单,开展“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发动广大民众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三是将文明建设与制度完善相结合,将一系列文明要求制度化。一是将文明要求制度化,同时开展文明行为督查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时对干警行为文明进行督查。二是以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理念为向导,认真研究、挖掘办案流程、机制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环节,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等举措,力图让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化。
一是将文明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规范干警自身行为。在狠抓“四风”问题的同时,以最高院《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蓝本,要求干警做到语言文明、态度文明、处事文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鼓励大家通过自己的文明举止来传播文明气息,带动前来办事群众的文明养成。
二是将文明建设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开展“创文”知识普及活动。寓文明普及于法制宣传,多次前往社区、乡村开展文明普及活动,向居民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单,开展“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发动广大民众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三是将文明建设与制度完善相结合,将一系列文明要求制度化。一是将文明要求制度化,同时开展文明行为督查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时对干警行为文明进行督查。二是以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理念为向导,认真研究、挖掘办案流程、机制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环节,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等举措,力图让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化。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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