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法院敲响远程视频庭审”第一槌“
2019-07-31 15:01:38
中国法院网讯 7月26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哈拉直沟人民法庭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调解了原告马某诉被告彭某、被告某保险公司商丘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敲响互助法院远程视频庭审第一槌。
原告系青海省化隆县人,而二被告均居住在河南省商丘市,距互助法院哈拉直沟法庭一千五百多公里,且此案案情简单、标的较小。本着节约资源、司法便民的原则,办案法官决定借助网络及实时通讯设备,进行远程视频庭审。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该院工作人员庭前就视频调试、法庭预订等方面的工作,做了精心准备。庭审中,法庭当事人席上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一台液晶显示屏,上面显示着青海省互助县、化隆县、河南省商丘市三地同案同步庭审的实时视频,庭审笔录也采取了手机签名软件等新科技。
最终,经法官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商丘市保险公司于10日内赔付原告车辆修理费4794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彭某负担。
互助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便利了当事人。同时,也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延伸了办案空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系青海省化隆县人,而二被告均居住在河南省商丘市,距互助法院哈拉直沟法庭一千五百多公里,且此案案情简单、标的较小。本着节约资源、司法便民的原则,办案法官决定借助网络及实时通讯设备,进行远程视频庭审。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该院工作人员庭前就视频调试、法庭预订等方面的工作,做了精心准备。庭审中,法庭当事人席上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一台液晶显示屏,上面显示着青海省互助县、化隆县、河南省商丘市三地同案同步庭审的实时视频,庭审笔录也采取了手机签名软件等新科技。
最终,经法官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商丘市保险公司于10日内赔付原告车辆修理费4794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彭某负担。
互助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便利了当事人。同时,也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延伸了办案空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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