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中院扎实推进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
2015-09-10 14:36: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 | 作者:汤研科 谭天梯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在9月6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进行了具体部署。
《决定》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力争在2017年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法院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网络法院、阳光法院、职能法院”的目标,切实提高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科技保障。中院成立专门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信息化建设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政治部、审管办、新闻信息科、办公室、行装处、网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把关和督促。各基层法院要参照中院的作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和实施。
《决定》要求,在科技法庭建设上,2015年年底前中院要建成10个科技法庭,基层法院要分类推进,已完成审判庭建设的法院要在今明两年内实现所有开庭能在科技法庭进行,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正在进行审判庭建设的,同步规划建设,首期科技法庭不得少于3个,搬迁后用1-2年实现上述全覆盖的要求。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上,2015年年底前必须要全部完成查控系统建设,中院要优化执行查控手段,积极与国土、金融、住建尤其是公安等部门协调联系,力争建成网上自动审批的即时查控平台。在档案电子化建设上,继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分散解决增量、集中解决存量。基层法院要及时跟进,尽快启动档案电子化工作,加强对电子档案管理的软硬件建设并扩展电子档案利用。
《决定》强调,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充分发挥网上办案和办公系统各项功能,领导干部要带头应用信息技术,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优先在科技法庭开庭并形成常态,情况特殊不宜在科技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需报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法律文书的签发,要纸质、网上同步进行,全程留痕。推行文件流转电子化,直接通过内网进行网上批阅。建立两级法院信息管理数据库,让每个法官成为参与者和建设者,优化法官业绩评价,利用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对法官业绩进行客观考核,使管理更科学。
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拓宽信息化技术人才引进渠道,加强职业保障,人才既要引得进,又要留得住。探索推行市场化外包服务模式,加强对外包人员的管理,做好外包风险的防控。
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领导与指导,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方案须报中院网管处备案审查,自觉接受中院网管处的指导。中院网管处也要不定期深入基层法院进行检查服务,确保问题解决及时,网络畅通、系统运行稳定。
《决定》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力争在2017年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法院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网络法院、阳光法院、职能法院”的目标,切实提高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科技保障。中院成立专门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信息化建设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政治部、审管办、新闻信息科、办公室、行装处、网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把关和督促。各基层法院要参照中院的作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和实施。
《决定》要求,在科技法庭建设上,2015年年底前中院要建成10个科技法庭,基层法院要分类推进,已完成审判庭建设的法院要在今明两年内实现所有开庭能在科技法庭进行,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正在进行审判庭建设的,同步规划建设,首期科技法庭不得少于3个,搬迁后用1-2年实现上述全覆盖的要求。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上,2015年年底前必须要全部完成查控系统建设,中院要优化执行查控手段,积极与国土、金融、住建尤其是公安等部门协调联系,力争建成网上自动审批的即时查控平台。在档案电子化建设上,继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分散解决增量、集中解决存量。基层法院要及时跟进,尽快启动档案电子化工作,加强对电子档案管理的软硬件建设并扩展电子档案利用。
《决定》强调,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充分发挥网上办案和办公系统各项功能,领导干部要带头应用信息技术,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优先在科技法庭开庭并形成常态,情况特殊不宜在科技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需报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法律文书的签发,要纸质、网上同步进行,全程留痕。推行文件流转电子化,直接通过内网进行网上批阅。建立两级法院信息管理数据库,让每个法官成为参与者和建设者,优化法官业绩评价,利用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对法官业绩进行客观考核,使管理更科学。
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拓宽信息化技术人才引进渠道,加强职业保障,人才既要引得进,又要留得住。探索推行市场化外包服务模式,加强对外包人员的管理,做好外包风险的防控。
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领导与指导,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方案须报中院网管处备案审查,自觉接受中院网管处的指导。中院网管处也要不定期深入基层法院进行检查服务,确保问题解决及时,网络畅通、系统运行稳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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