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中场休息”
2015-07-09 10:57: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发志
  “李法官,你好!”

  “老庞,来,饮杯茶先。”

  这样的情形在立案大厅已不止出现过10次。

  东龙村的老庞又来了,我就这样无奈并快乐着。

  老庞今年已八十三岁,据说曾参加过抗美援朝,现在广西兴业县石南镇贻养天年。老庞有六个子女,均健在。这两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兴业,这个桂东南一隅的小县城也正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也搞起了环城高速。老庞就是为分割征地补偿款一事而来。通过与老庞的交谈了解得知,征地补偿款已划拔到以老庞为户主的整个家庭账户上,但是老庞认为本地方在1982年分田到户时,土地承包证上的户名为老庞,因此,征地补偿款应归其一人所有。其子女自然不同意。老庞又提出分家时,大儿子在不同的耕作区域分别多占了其1.2分田和1.6分田,要求大儿子退还多占的耕地和相应的征地补偿款。但实际上,由于老庞和其子女就征地补偿款的分割协商未达成协议,征地补偿款至今仍未具体分割到其子女手中。

  在我基于老庞和其子女的亲情关系进行劝导,同时拿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后,老庞不再坚持要求全部征地补偿款归其所有。但其子女却又既不愿平均分配,也不愿按分田时各人实际耕作的田亩进行分配征地补偿款,更不愿搁置有争议的田亩所对应的补偿款进行协商分配。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每次,我就这样无休止地和老庞边交谈边解释,到中午12点时,老庞总会笑呵呵地说:“好,先中场休息,下午继续!”。

  为这事,我曾多次找当地镇政府的黎镇长协调沟通,黎镇长也非常热心并乐于处理,也曾与派包村干部进村入户主持协商处理,但老庞和其子女就征地补偿款的具体分割始终无法达成协议。

  这一次,看看又到了下午下班时间,老庞还是坚持在未分割补偿款的情况下,要求告其大儿子退还多占的耕地和相应的征地补偿款,任凭怎样解释都无动于衷。我又只好打电话求助于黎镇长,黎镇长表示这几天会安排人员进村入户主持处理老庞这一户的征地补偿款分割问题。老庞听了我和黎镇长的对话,又笑呵呵地说:“好,李法官,先中场休息,事情没得解决我还得再来找你。”

  望着渐行渐远的老庞,我想,但愿这一次休息不是中场而是终场。

  作者单位:广西兴业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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