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召开全区法院司法保障工作会议
2015-07-01 08:52:11 | 来源:内蒙古法院
  6月2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司法保障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全区法院司法保障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司法保障重点工作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局长王少南、自治区高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高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高院副院长金柱主持会议。全区各中级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分管院领导、装备处处长、司法保障工作先进干警代表、高院装备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王少南结合当前全国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从五个方面对做好装备保障工作给予明确的指导;赵建平总结了近年来全区法院在经费保障、物质装备、两庭建设、司法保障队伍素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具体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司法保障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胡毅峰就认真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区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全区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司法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新形势下,做好司法保障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重大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把人们法院各项事业推向新水平、新高度的坚强后盾。全区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司法保障工作的规律性,注重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工作体制和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全区法院司法保障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全区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管理,推动法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要认真按照高院的部署要求,把妥善化解法院基建债务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尽快摸清家底,尽快清偿债务。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司法保障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在全区法院形成上下对口、职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司法保障管理体系。要立足长远发展,加快推进全区法院“两庭”建设,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为推动全区法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是全区法院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为司法保障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要把加强司法保障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设置司法保障管理机构,不断调整和优化班子结构,提高整体合力。要有计划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加强现有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司法保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办事方式,强化办事监督,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确保全区司法保障队伍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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