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餐醉酒身亡 法院执行和解促履行
——保靖法院执结一起醉酒致死赔偿案
2015-06-16 16:13: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 | 作者:杨淙麟
近日,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醉酒致死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周某珍、张某与被执行人宿某等三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2013年12月4日,死者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宿某等三人一同在宿某家中吃饭,四人共喝了大约两斤白酒。当晚23时许,张某某被发现神志不清后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系呕吐物吸入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母亲周某珍与死者孩子张某将三名“酒友”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宿某等三人因未尽到完全合理安全保障注意义务导致张某某死亡,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
判决生效后,宿某等三人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死者母亲周某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该院执行局局长和承办法官的共同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兑付全部赔偿款1.2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2013年12月4日,死者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宿某等三人一同在宿某家中吃饭,四人共喝了大约两斤白酒。当晚23时许,张某某被发现神志不清后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系呕吐物吸入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母亲周某珍与死者孩子张某将三名“酒友”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宿某等三人因未尽到完全合理安全保障注意义务导致张某某死亡,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
判决生效后,宿某等三人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死者母亲周某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该院执行局局长和承办法官的共同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兑付全部赔偿款1.2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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