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地
一个月全省共收案39298件 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7.61%
2015-06-16 08:59: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法院 | 作者:何晓慧
  在过去的5月份,已从业10年的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征全明显感觉到立案登记制的便利,“门槛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自5月1日起,福建法院对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的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为确保改革顺利落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通过召开现场会、视频会进行专门部署,并派出三个检查组赴全省各地督导和检查。据统计,过去的一个月里,福建省各级法院共收案39298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7.61%。

  立案登记制下,立案门槛降低,案件增多不可避免。据统计,仅立案登记制改革首个工作日,全省法院立案登记2242件。5月7日这天,泉州市两级法院立案多达687件,为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设区市法院单日最高。

  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案件潮”,福建高院坚持做好预案,通过在全省范围大力推行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深化全省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升级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实现诉讼服务系统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在今年8月底前,全省各级法院都将建成网上立案平台。福建高院还将在全省推广泉州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智慧法院”建设,让数据多跑步,群众少跑腿。

  此外,福建高院要求各地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换代”,并将与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平台。对于个别当事人存在不理性起诉、滥用诉权,出现虚假、恶意诉讼的现象,福建高院将积极探索恶意诉讼惩治机制,对于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以及扰乱立案登记工作等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并通过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树立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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