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受限误生意 "老赖"主动求删"黑名单"
2015-06-08 14:46: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法院 | 作者:刘弯
“因为没还钱,买不了机票,赶不到时间签约,好不容易谈成的生意也黄了。”6月3日一早,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苦苦找寻2年之久的被执行人彭某明突然来到法院,主动要求还款,并道出了还款原委,“我立即还款,求法官把我从黑名单中删掉”。
2011年,彭某明借口经商需要资金周转,向同乡表亲刘某姑借款5万元,并立下字据约定还款时间。债务到期后,刘某姑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双方调解结案,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加盖了法院印章的法律文书对彭某明而言只是废纸一张,从无主动还款意思。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彭某明一拖再拖,继而躲避执行,外出经商不回家,致执行陷入困局。
案件承办法官熊尹亮见彭某明无还款意思,且规避执行,按照“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相关规定,将彭某明申报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今年5月,彭某明原准备通过航空公司电话订票,购买广州飞往北京的机票,去谈一笔生意。谁料被告知,他是失信被执行人,系统无法出票,致生意没有谈成。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2011年,彭某明借口经商需要资金周转,向同乡表亲刘某姑借款5万元,并立下字据约定还款时间。债务到期后,刘某姑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双方调解结案,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加盖了法院印章的法律文书对彭某明而言只是废纸一张,从无主动还款意思。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彭某明一拖再拖,继而躲避执行,外出经商不回家,致执行陷入困局。
案件承办法官熊尹亮见彭某明无还款意思,且规避执行,按照“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相关规定,将彭某明申报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今年5月,彭某明原准备通过航空公司电话订票,购买广州飞往北京的机票,去谈一笔生意。谁料被告知,他是失信被执行人,系统无法出票,致生意没有谈成。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