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新起点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今年前4个月陪审率达93.1%
2015-05-24 14:12: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肖春燕
  5月22日,山东召开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强调,山东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省份,要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在新起点谋划安排人民陪审员工作。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发展:要严格选任标准,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今年基层普通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比例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要完善参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进一步落实随机抽选原则,积极探索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机制,进一步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要加强管理创新,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2014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30万件,参审率由2013年的49.5%上升到83.3%,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已经达到93.1%。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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