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积极准备保障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2015-05-05 14:15:40 | 来源:重庆五中院 | 作者:吴平
  全国及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准备,确保立案登记顺畅开展。

  成立领导组织。及时成立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由院长王中伟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执行局执行管理处、研究室、审管办、法警支队、行装处、监察室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和协调解决本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辖区基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关工作。

  及时沟通联系。考虑到重庆市政府处于该院辖区,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包括法院可能仅作程序处理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案件都将迎来大幅上升的实际情况,及时就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今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各自在其职能范围内合力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业务培训。召开辖区两级法院立案及再审审查工作实务研讨会,组织立案庭全体人员以及辖区两级法院立案庭领导和业务骨干对管辖、立案及新行政诉讼法的变化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提升辖区两级法院立案法官的业务素质,同时对规范立案工作流程和细节进行了重点提示和强调。组织立案庭全体人员积极参加最高法院和重庆高院组织的立案登记制视频培训会,进一步理清了立案登记工作思路。

  注重经验学习。重庆五中院立案庭庭领导带队到部分辖区法院进行学习调研,并详细了解重庆高院、重庆一中院立案登记工作细节,为自身立案登记制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完善立案窗口配套。将诉讼服务中心悬挂的“立案审查”标识更换为“立案登记”。调整和加强立案窗口的人员配备,增加窗口速录人员,确保立案及信息录入、案件移转的及时、顺畅。同时为适应新民诉法解释、新行诉法以及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及时增改《登记立案须知》、《行政案件起诉须知》等便民手册,更新窗口公示的立案流程等各类宣传资料。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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