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中院四项举措全面实现立案登记制改革
2015-05-04 14:24:25 | 来源:毕节法院 | 作者:陆川
今年5月1日起,贵州省毕节市两级人民法院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这项改革是司法规律的体现,是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为此全市两级法院抓实以下几项措施。
切实转变理念抓立案登记制改革,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要求,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法定立案,严禁不立不裁,制裁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违法滥诉。
健全完善立案登记改革配套机制,公开立案登记流程,强化立案监督制度,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登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立案登记服务,让立案登记制改革更加贴近群众。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问题,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目标在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中全面实现。
切实转变理念抓立案登记制改革,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要求,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法定立案,严禁不立不裁,制裁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违法滥诉。
健全完善立案登记改革配套机制,公开立案登记流程,强化立案监督制度,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登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立案登记服务,让立案登记制改革更加贴近群众。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问题,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目标在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中全面实现。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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