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会议
2015-05-04 10:53:23 | 来源:湖北法院
  4月2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就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了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志宏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昌兵就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其他在家的院领导出席了会议。

  李静指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于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李静要求,全省法院要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任务要求。一是明确登记立案范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和立案登记的改革要求依法登记立案,既不能人为设置条件或剥夺当事人诉权,也不能撇开法律规定不负责任地一律登记立案。二是规范登记立案程序。为保护好当事人诉权,确保改革后立案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各级法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程序。为便利当事人提交、补正材料,全省法院要在立案窗口摆放材料提交核对清单,并尽可能允许适用邮寄、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补正材料,尽量避免让当事人来回奔波。三是严禁另设立案条件。全省各级法院要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不得在法律规定的登记立案条件之外附加立案条件。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排除各种干扰,对各类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公正裁判。

  李静强调,全省法院要抓紧完善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配套制度。要推行便民化诉讼服务机制,按照湖北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整合各项诉讼服务职能,大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要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依托信息化平台,以微信、微博、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当事人案件流转信息。要优化诉讼指导服务,制作完善登记立案便民诉讼手册,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引导员,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引和法律宣传。要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完善网络、热线、窗口有效衔接的立案工作机制,方便当事人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全省三级法院要进一步升级完善网上预立案系统,健全完善网上登记立案平台,为当事人立案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要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着力解决案件导入、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终而不结等问题,依法纠正错案、补正瑕疵、化解矛盾,实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裁判权威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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