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女友并拍裸照敲诈勒索 90后男子领刑
2015-04-14 14:23: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亳州谯城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程慧)  九零后的年轻小伙子不务正业,采取欺骗方式恋爱后,给女朋友介绍“业务”让女朋友卖淫赚钱养活自己,并且时刻让女友在自己的控制之中,在女朋友未告知自己和朋友去玩耍后,殴打女友并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女友,为达到继续控制女友的目的,强行拍下女友裸照并在QQ上传发,威胁并勒索女友给自己12000元。 2015年4月14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该案,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未遂)、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4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在被告人石某某的介绍下,被害人李某某(1999年2月26日出生)到亳州市谯城区亳州宾馆房间内进行卖淫活动,事后得嫖资300元。

  在2014年9月29日凌晨,被告人石某某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李某某从亳州市谯城区“夜尚海”酒吧内强行带到亳州市中心汽车站中心宾馆附近后进行殴打。之后石某某等人又将李某某带到亳州市谯城区金秋宾馆411房间内。9月30日被告人石某某为达到控制被害人李某某的目的,在亳州市谯城区金秋宾馆411房间内被告人石某某伙同他人给被害人李某某拍摄裸照。事后被告人石某某向被害人李某某的QQ好友发送裸照,威胁被害人李某某,并向被害人李某某索要人民币12000元。

  之后被告人石某某指使另一被告人葛某和罗某某二人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3日期间在亳州市谯城区金秋宾馆的411房间内看守被害人李某某,并不准被害人李某某出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以惩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亦应惩处。且又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他人卖淫罪,应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葛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惩罚。被告人石某某敲诈勒索属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石某某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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