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山吹来普法风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制宣传侧记
2015-03-17 14:44: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贾贞妮
  简单的设点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在广西融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明不断增强的今天已经无法满足百姓的普法需求。普法工作怎么走?融水法院展开了新一轮的思考了探索:下乡村、进校园、入社区在这总体的普法思路下,该院结合了当地少数的地域特点和社会的发展特点将法制宣传工作变得多样化、新颖化、大众化……

  赶坡会——多人聚集覆盖广

  安陲十七坡,融水苗族自治县春节系列坡会的最后一站,芦笙震天响、银饰闪闪亮,古老的民族节日传承至今,越来越得到百姓的青睐,也吸引了各个乡镇甚至许多外来游客的眼球。

  赶坡的苗妹、斗马的男子、斗鸟的爷爷、看热闹的阿婆人山人海,把芦笙坪挤得水泄不通,做生意的小商贩摆起了路边摊,各式各样的商品满目狼藉,许多农民也趁此机会好好逛逛,精神物质两收获。

  追着坡会走的朋友一定不会忘记“融水法院送法下乡”的横幅排,每一年,不管在初七上班第一天的拱洞坡会、还是系列坡会最后一站十七安陲芒篙坡会都少不了这样的横幅。利用系列坡会送法下行已经成了融水法院普法的新常态。

  十七坡这天正直星期六,车流把狭窄的乡村公路堵得前行艰难。融水法院的法官们一早预料到此事,特地起了个大早,九点半就到达了芦笙坪场,找好地点搭建了一个简单的送法下乡咨询台。

  早上十点,人流未到,大街两旁的商贩们开始忙碌了起来,村里的百姓刚刚吃过早饭,女孩子们开始着装,男人们也集结起了芦笙队。趁着这个空闲的时间,法官们走访了村里的村委主任,向他了解今年村里的一些情况,及百姓生活中涉及较多的法律问题。了解村民之间矛盾的源头,以便给驻村法官提供最直接的第一手资料。

  在走访过程中,法官们向村委会普及了一些与其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将该院的普法工作思路与村委会主任进行探讨。在双方的探讨和交流中该院提炼出更贴近群众,更亲民的普法方式,山歌普法就是在这样的走访中探讨出来的。

  上午十一点半,人流开始聚集,融水法院的咨询点上涌来了越来越多的村民,有领宣传资料的,也有直接咨询法律问题的,大家都说:来赶个坡会,除了能看到热闹、买到好货,还能学习到知识,真是物质、精神双丰收!

  随着赶坡会的人群越来越多,外来游客也渐渐成了坡会普法的新对象。一位来看坡会的游客王大爷看着手拿宣传资料坐在田耕上的法官,便主动地法官聊了起来。原来大爷是在向法官咨询《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他说自己的儿子刚刚大学毕业,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已经在某公司干了三个月,可该公司至今也没给他孩子一分钱,说是过了半年的试用期才能发工资,过年了老人家想让孩子请几天假回家,得到的回复却是“要请假就直接走人!”,为此他感到很苦恼,一来他不想孩子丢了工作,二来他又不愿意看到孩子这么委屈辛苦,所以想咨询一下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有理有据。听了法官的解说后,大爷心里也定了下来。临走时他对法官说:“这么热闹的节日,只见过商人为了赚钱才这么卖力,没想到法院也这么拼,况且今天还是星期六。”

  唱山歌——融入生活百姓乐

  几张小板凳,几张小方桌,这就是融水苗寨年间节里随处可见的一个小歌台。尽管苗歌曲调简单,形式也只有两人一唱一和,但工地深厚地歌者总能将生活地点点滴滴,世事地无常变化,细细唱来,总能让听者或喜或悲,因此,深受百姓的喜爱。

  融水法院看准了这个百姓喜闻乐见的山歌平台,探索式开辟了苗歌普法之路,将法律知识融入歌里,不紧不慢地唱给村里的百姓们听,同时将法院的一些工作方法、诉讼知识穿插在苗歌之中,既能让百姓普及法律知识,又能让百姓了解法院的便民措施,极大程度的消除了百姓心中官司难打、门难进的顾忌,让百姓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自觉守法,并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为使生硬地法律知识化为通俗易懂的苗语,再将其融入苗歌中,最终要让百姓听得舒服、记得轻松,融水法院的法官们的确也下了不少的功夫。他们邀请到苗山的歌者,仔细了解苗歌叙述的套路,再精心挑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改编为一个个深入人心的法制故事,并力争在每一个故事中体现出多层次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知识,让百姓听完歌后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故事好讲,法条难译”山歌普法工作中,法官们最谨慎地便是如何在歌曲中完整无偏差地将法律知识翻译为群众一听了然的苗语。为此该院将全院苗族的法官聚在一起,大家相互讨论,共同翻译,确保法律知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传到百姓的耳朵里。

  大年初八,忙完了喜事的乡亲又犯起了苗歌瘾,融水法院也开启了新一年苗歌普法的第一站。

  “也曾有个幸福家,夫妻齐眉儿听话,快乐事时光没几年,孩儿他爹将我抛下”一位年轻的妇女用歌声将主人公的婚姻家庭故事向众人娓娓道来,“去年他务工来养家,工地石头把他砸,一命呜呼离我去,从此阴阳两相隔;雇主赔了十五万,公婆大伯竞相争,言语对我存恶意,三千块钱把娘俩打发,还让母子两分离,让我只身回娘家;想儿岂能独自走,婆家把我当街骂,想夫同侧我心扉,念儿心里乱如麻,女子无能相争辩,只有默默泪流下。”

  “一个故事一把泪,闻者怎能不伤悲,都是爹娘的儿女,婆家做得太不对;有口为何不争辩,懂了法律理不亏”一位扮演法律宣讲员的老者对着歌,“《婚姻法》里有规定:死者若没有遗嘱,继承顺序分两级,一是父母、子女、配偶,若此全无人继承,才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今你们都还在,大伯无理来继承。爹死娘亲尚且在,孩子抚养权归你。”

  “听得懂、记得牢、感染人”这是百姓对山歌普法的评价。融水县红水乡良陇村的妇女主任覃粟琼告诉记者,村里老一辈的乡亲大多不识字,要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一般得通过讲述的方式。现在融水法院将法律知识贯穿在山歌里深受百姓的喜爱,“自从上次听了普法山歌后,现如今村里的百姓也能随口就唱出法律知识,乡里乡亲守法也更自觉了”覃主任开心地说。

  融水法院多样化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百姓的喜爱,也收到了很好地效果。据数据显示,2014年融水的治安更好了,刑事案件的数量也得到了大幅度的下降,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农民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融水法院的普法工作也渐渐地深入了百姓的心中。

  作者单位: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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