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手记:相信人的感觉很好
2015-03-16 16:02: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菊
  执行不仅仅是拘留、查扣,当然还有正能量的传递。

  近日,我和执行局最年青的执行员小王法官一起去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临行前,王法官先和申请人张某做了思想工作:“我们要是见到被执行人,到底是拘留她,还是能不能协商,还得听你的意见。”张某是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一脸的愤怒:“不要问我!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拘留就拘留!你们看着办!我不管!”王法官就有些气:“你这是什么态度?现在中午还不到一点,我们加班加点的给你执行,你给谁发脾气啊?”张某不吱声了。还没出发呢,张某为什么一肚子的怨气?

 我趁机问问张某,缓和一下气氛。张某就诉起了苦,“法官啊,我三十多岁的时候就伤残下岗了,每个月就领一千多伤残工资。我前妻和我离婚了,我和她是一句话也没法沟通,我一给她打电话就吵,也不能见她。我闺女现在上职校,需要钱啊。我要不是没办法,我还申请执行她那个钱干嘛?孩子的抚养费,我问她要钱她就没给我分文!”王法官说:“没不给你执行,也一次次到被执行人吕某家里找了,找不到人,存款财产也都查了,吕某没有钱!这才查到她在徐州一个地方工作,她每个月工资一千多,去掉生活费,现在要拿出一万多元,她要是拘留也拿不出来怎么办?如果她愿意先拿出一部分,你能不能先收下,给她宽限个时间,做个执行和解?也就是做个两手准备。”张某缓和说:“那我同意。”

  警车来到徐州市区一家小公司。被执行人吕某离婚后一直居无定所,现在查出在这里上班。王法官直接对公司的接待员说找吕某,吕某来了,她是个瘦瘦的中年妇女,五十多岁,下岗了,现在在这工作,熬到退休年龄才能领退休工资。

  我们到外边谈,王法官简单的讲了下执行的事。吕某说:“法官,我不是不给孩子抚养费,我经常给孩子买衣服,我现在没有钱,你们要拘留就拘留我。”法官说:“你要是给孩子钱,或者买东西了,可以把发票或者打款手续给我,咱可以抵扣。”吕某又说没有。

  吕某对我说:“要不然,你们就把我拘留吧。我没有钱,拘留就拘留。拘留得多少天啊?”我真诚的对她建议说:“拘留,也行。可是,将来要是孩子知道,你宁肯被拘留也不愿意给她抚养费,那得怎么想咱这个当妈的啊。况且给你孩子抚养教育费不是给别人,是你的孩子,而你孩子快十八岁了,……你还坚持被拘留吗?”从法律上、从情理上,我推心置腹的和吕某分析。其实我作为女干警被喊来帮忙就是准备对吕某拘留的。吕某被打动了,简单的磋商后,她同意现在借钱给,就是怕前夫胡花,所以要求直接打到孩子的账户,还请求能商量一下,减免一点。这点,王法官与张某沟通,都同意。

  吕某去借钱了,借钱确实不容易。我换了便服和她一起。最后她借来了钱,如释重负说:“法官,我愿意相信人,也希望被人相信!相信人的感觉很好!钱我慢慢挣,账我慢慢还!我不欠他的,对孩子我尽自己的心!”

  虽然执行工作中一般都是和欠账的打交道,但是如果他们在你面前能够通情达理、及时履行,那种就像一块石头落了地的成就感和价值感,和双方当事人都能达成初步信任和理解的感受真是很高兴的,这次执行,这对睚眦相对的前夫妻最终都能相信法官,达成了和解。虽然做了工作,但是被执行人也能够爽快履行,还说了那样的话,也鼓舞我们信心,继续用法治信仰和正能量去带动、去感染周围人,做一个阳光的“相信人、相信法治”的人。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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