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挽救了一个家庭
2015-03-03 14:06: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志佳
  二0一五年三月一日,正月十一,星期日。

  “喂,小朋友,你好!我是官店口法庭的……”,下午一时许,我当着方方(化名)、大隆(化名)的面,拨通了小李子(化名)的电话,问他父母亲的感情怎样,告诉他我希望他们家里和和气气,顺便问了一声:“如果他们离婚,你愿意跟随哪方生活?”。小李子没等我把话说完,哽咽着说:“叔叔,我要妈妈,叫妈妈接电话”。在把电话交给小李子的母亲方方的时候,我看到了她脸上的泪花。“多懂事的孩子!你们就不能为了孩子多考虑一下?”, “屋里娃娃没得人管,我们两个还愣在这里搞么子哦?”大隆长叹一声。他豁地站起来,跨出法庭,大踏步往家里赶。 “儿子马上要中考了,现在不能离婚”,方方对我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她也站了起来,跟着大隆往家里赶。

  我万万没有想到,一个电话竟然挽救了一个家庭。

  昨天清早,还在县城修车的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方方打来的。她问我在哪里,几时回法庭。我说车修好了就回去。十分钟后,方方再次打来电话,问我能不能早点回去,说有急事找我,原来是离婚的事。我劝她别急,说会安排人尽快办理。法庭另一位审判员已经出差。下午五点,车的配件还没有到,看来,当天不可能回去了。我给方方说3月1日中午回法庭。她显然失望了,有气无力地说:“我和丈夫分居多年,好不容易达成了离婚协议,我的火车票都买了,3月1日下午必须走”。好说歹说,方方坚持非要法庭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不可。我再次与修配厂侯总联系,侯总答应帮忙,保证我连夜能赶回法庭。她立即派人去恩施取配件。我是今天凌晨一时左右赶到法庭的。方方和大隆还在等我。 “这个时候,我头昏眼花的,不可能上班,请你们谅解。早上九点准时为你们加班”,我简单地打发了他们。

  九点不到,方方、大隆就到了法庭,并且带来了草拟的离婚协议书。我按部就班,了解案情。原来,方方和大隆二00一年在外打工期间相识、恋爱、同居。之后,于同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男孩小李子,现读初中。双方因婚后长期在不同的地方打工,联系较少,产生隔阂,遂动了离婚的念头。

  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负担甚至100元诉讼费用的负担都有约定,内容明确具体。我仔细询问了协议的形成情况,是他们的真实意思。

  我告诉他们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庭还要听取子女的意见,这显然出乎他们双方的意料,方方说:“反正协议书是我们两个人自己达成的,法庭就通融一下吧!绝对没有后遗症!”,大隆说:“我们打算秘密离婚的。孩子在读初中,怕影响他的学习。”看来,双方都很爱孩子,还有调解和好的余地。我于是劝道:“你们有离婚的自由,你们也有养老扶幼的义务。既然都爱孩子,如果夫妻感情还没有达到完全破裂的地步,你们能不能让你们的孩子也像其他的孩子一样有个圆满的家?能不能看在孩子的面上不离婚?如果你们坚持离婚,孩子早不知道晚也知道……”

  我打通了小李子的电话。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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