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面旗,那一封信
2015-02-03 10:42: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邱清龙
世间之事,总有一些让人难以忘怀。
我进法院上班已有四年,经手办理的案子已有数百件,而一年多前在执行局工作期间办的一个案件,至今让我感慨颇深。
我不禁又想起了那一面旗,那一封信……
时间要回到2013年6月13日早上7时30分。
“谢谢李法官和邱法官辛苦办案,谢谢你解开了我们两家的心结!我们无以为报,送上一面旗和一封信……”一大早,我刚上班,当事人唐某某和陈某某两家人来到邵阳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给我和李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唐某某是邵阳县塘渡口镇农村的村民,他是个体司机,以跑运输为业。
2009年5月唐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刑三年,并判决其承担各类经济损失18万余元。但他仅仅付了受害者医药费4万余元。
而在车祸中的受害者陈某某,则是家中“顶梁柱”,因该次车祸导致他残丧失了劳动能力。从此,他家里缺少经济来源,导致家庭十分困难,妻子和孩子在艰难中度日。
唐某某服满刑出狱后,由于无技术无工作,家中也十分贫困,显然无力承担赔偿。
唐某某被法院两次司法拘留仍拒不履行对陈某某的经济赔偿,用唐某某自己的口头禅来说,就是“反正一无所有”“死猪不怕开水烫”。
陈某某之妻为生活所迫,多次抱着被服睡到法院的走廊里,抱怨法官不给他积极执行。
该案的申请人得不到全部赔偿,被执行人又服刑完毕,且无经济来源,当事人双方多次出现肢体冲突,矛盾进入白热化。该案的执行工作陷入了两难境地。
2013年5月16日,该案移交到我手中后,我不敢懈怠,我把案卷研究了六七遍。掌握了从立案到开庭到判决的全过程情况,了结了当事人的心理状态。
为了争取早日案结事了,我与同事李文玲法官决定一道上门去做当事人的工作。
我们陪着受害人陈某某妻子来到肇事司机唐某某家中,唐某某家中一贫如洗,家徒四壁。
陈某某妻子看到此情此景,又联想到丈夫伤残,小孩也可能辍学,感觉没希望了,遂伤心大哭,一时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方法总比问题多,一定会找到办法的,请相信我们,先别哭,好吗?……”李法官反复地做她的思想工作。
出于对陈某全家的同情,我和李法官从自己工资里拿出500元钱,送到陈某某妻子手里,让她务必安排小孩读书,再苦不能苦孩子。
回到法院,我立即向院领导到汇报了该案的具体情况和执行方案,并希望从执行救助基金中为陈某某申请解决3000元钱,以解其家中燃眉之急。院领导认为该案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当即批准了这个申请。
由于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吊销了驾照,没有工作,又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都成问题,更遑论赔偿该案的案款了。所以,本案的症结就在于如何解决唐某某经济来源问题。
我又多次登门拜访双方当事人,并约集双方的亲属和当地村干部来进行调解。
我四处打探,多方联系,介绍唐某某到一个乡镇红砖厂工作,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我要求红砖厂除每月留给他400元生活费,将唐某某其余工资收入交由陈某某之妻作为案款,以劳务抵债。
陈某某看到了唐某某的实际行动,更看到我和李法官为该案付出的精力和心血,他非常感动,承诺主动放弃案款5万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李法官和邱法官真是我们的亲人,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你没吃过我们一顿饭,没喝过我们一杯水,我们不知道如何感谢你才好啊。”陈某某、唐某某及其亲属都非常感谢我和李法官。于是,2013年6月13日一大早,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是啊,老百姓是最通情达理的。正所谓诚至真时“石”为开,以心换心“结”自解。
如果以一颗真诚的心去面对他人,往往能够得到对方的理解和同样的回报。以心换心可以消除彼此的误解,可以化解尖锐的矛盾,可以解决很多的困难。
看着桌上的鲜艳锦旗和感谢信,我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因为这不仅仅是一面“旗”和一封“信”,而是群众的一份“心”,一份对人民法院信赖的“心”。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我进法院上班已有四年,经手办理的案子已有数百件,而一年多前在执行局工作期间办的一个案件,至今让我感慨颇深。
我不禁又想起了那一面旗,那一封信……
时间要回到2013年6月13日早上7时30分。
“谢谢李法官和邱法官辛苦办案,谢谢你解开了我们两家的心结!我们无以为报,送上一面旗和一封信……”一大早,我刚上班,当事人唐某某和陈某某两家人来到邵阳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给我和李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唐某某是邵阳县塘渡口镇农村的村民,他是个体司机,以跑运输为业。
2009年5月唐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刑三年,并判决其承担各类经济损失18万余元。但他仅仅付了受害者医药费4万余元。
而在车祸中的受害者陈某某,则是家中“顶梁柱”,因该次车祸导致他残丧失了劳动能力。从此,他家里缺少经济来源,导致家庭十分困难,妻子和孩子在艰难中度日。
唐某某服满刑出狱后,由于无技术无工作,家中也十分贫困,显然无力承担赔偿。
唐某某被法院两次司法拘留仍拒不履行对陈某某的经济赔偿,用唐某某自己的口头禅来说,就是“反正一无所有”“死猪不怕开水烫”。
陈某某之妻为生活所迫,多次抱着被服睡到法院的走廊里,抱怨法官不给他积极执行。
该案的申请人得不到全部赔偿,被执行人又服刑完毕,且无经济来源,当事人双方多次出现肢体冲突,矛盾进入白热化。该案的执行工作陷入了两难境地。
2013年5月16日,该案移交到我手中后,我不敢懈怠,我把案卷研究了六七遍。掌握了从立案到开庭到判决的全过程情况,了结了当事人的心理状态。
为了争取早日案结事了,我与同事李文玲法官决定一道上门去做当事人的工作。
我们陪着受害人陈某某妻子来到肇事司机唐某某家中,唐某某家中一贫如洗,家徒四壁。
陈某某妻子看到此情此景,又联想到丈夫伤残,小孩也可能辍学,感觉没希望了,遂伤心大哭,一时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方法总比问题多,一定会找到办法的,请相信我们,先别哭,好吗?……”李法官反复地做她的思想工作。
出于对陈某全家的同情,我和李法官从自己工资里拿出500元钱,送到陈某某妻子手里,让她务必安排小孩读书,再苦不能苦孩子。
回到法院,我立即向院领导到汇报了该案的具体情况和执行方案,并希望从执行救助基金中为陈某某申请解决3000元钱,以解其家中燃眉之急。院领导认为该案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当即批准了这个申请。
由于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吊销了驾照,没有工作,又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都成问题,更遑论赔偿该案的案款了。所以,本案的症结就在于如何解决唐某某经济来源问题。
我又多次登门拜访双方当事人,并约集双方的亲属和当地村干部来进行调解。
我四处打探,多方联系,介绍唐某某到一个乡镇红砖厂工作,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我要求红砖厂除每月留给他400元生活费,将唐某某其余工资收入交由陈某某之妻作为案款,以劳务抵债。
陈某某看到了唐某某的实际行动,更看到我和李法官为该案付出的精力和心血,他非常感动,承诺主动放弃案款5万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李法官和邱法官真是我们的亲人,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你没吃过我们一顿饭,没喝过我们一杯水,我们不知道如何感谢你才好啊。”陈某某、唐某某及其亲属都非常感谢我和李法官。于是,2013年6月13日一大早,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是啊,老百姓是最通情达理的。正所谓诚至真时“石”为开,以心换心“结”自解。
如果以一颗真诚的心去面对他人,往往能够得到对方的理解和同样的回报。以心换心可以消除彼此的误解,可以化解尖锐的矛盾,可以解决很多的困难。
看着桌上的鲜艳锦旗和感谢信,我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因为这不仅仅是一面“旗”和一封“信”,而是群众的一份“心”,一份对人民法院信赖的“心”。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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