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与公安联合打击拒执“老赖”
2015-01-22 08:31: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丛喆 赵岩)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海淀区刑警队暂看室顺利接收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杨某,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
本案被执行人杨某拖欠毛某和朱某货款共计132余万元,但是杨某通过在法院离婚析产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后经海淀法院查明,杨某于2010年将其承租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21亩工业用地及地上物以1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在李某将全部转让款1300万元支付给杨某后,被执行人杨某至今仍未主动履行拖欠毛某和朱某的货款,杨某的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导致本案长期无法执行,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行动中,海淀法院执行局充分借助公安机关力量,即由执行局将涉嫌犯罪及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长期查找不到当事人下落的案件及相关线索报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利用其侦查手段的优势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执行工作的执行难问题,即执行机关无有效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致使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解决执行案件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要求认真甄别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认真梳理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进行惩戒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相关材料移交同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
本案被执行人杨某拖欠毛某和朱某货款共计132余万元,但是杨某通过在法院离婚析产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后经海淀法院查明,杨某于2010年将其承租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21亩工业用地及地上物以1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在李某将全部转让款1300万元支付给杨某后,被执行人杨某至今仍未主动履行拖欠毛某和朱某的货款,杨某的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导致本案长期无法执行,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行动中,海淀法院执行局充分借助公安机关力量,即由执行局将涉嫌犯罪及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长期查找不到当事人下落的案件及相关线索报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利用其侦查手段的优势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执行工作的执行难问题,即执行机关无有效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致使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解决执行案件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要求认真甄别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认真梳理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进行惩戒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相关材料移交同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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