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衅滋事逞威风 殴打他人获刑悔当初
2015-01-20 14:58: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郴州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邓庭云) 酒后心情郁闷生歹念,寻衅滋事殴打路人被判刑。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8月5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因朋友过生日和朋友晚上畅饮后,便去一家KTV内唱歌消遣,回家途中,酒后无故将路人李某某打伤,后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事后李某与路人李某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赔偿路人李某某37000元,取得被害人路人李某某的谅解。
嘉禾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伙同他人酒后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李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并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3年8月5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因朋友过生日和朋友晚上畅饮后,便去一家KTV内唱歌消遣,回家途中,酒后无故将路人李某某打伤,后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事后李某与路人李某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赔偿路人李某某37000元,取得被害人路人李某某的谅解。
嘉禾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伙同他人酒后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李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并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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