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样元旦
2015-01-16 15:13: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华兵
“李法官,他元旦会回来,能麻烦你送一下吗,平常他都在外面,很少回来的,并且他都没有固定的地点,邮寄都没法送达。如果错过这次机会,又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那可是我的棺材本(养老钱)呀,你一定要帮帮忙呀。”一位老爷爷拉着我的手说道。
上面这位老爷爷叫郭水龙,是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在几年前的一个夏天,他的一个同村后辈郭木林的孩子生病了,到处都借不到钱。后来郭水龙老爷爷看到这种情况,就把自己的养老钱借给了郭木林,并且千叮咛万嘱咐的叫郭木林到时候一定要准时还钱,因为那是他的棺材本。郭木林拿到钱后,把孩子的病治好后,把家里安顿好后,就出去打工赚钱。哪知道一出去就是个近三年。虽然老爷爷的借条上写好了借款期限为一年,但是乡里乡亲的,郭水龙爷爷也体谅到郭木林的难处,猜他应该在外面没赚到钱,所以起初也没用在意。然而邻村的一个官司却把郭水龙爷爷吓了一个够呛。
原来邻村的林某因为一个朋友借了他几万块钱,虽然到了还款期限,因为手里也还富余,所以也没用去叫朋友还钱。今年林某做生意遇到了一点困境,资金上出现了缺口,于是就打电话给朋友,叫他还钱,哪知道那朋友却根本就不理他,说那钱过了诉讼时效,根本就不用还,就算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林某听到这顿时就火大,他说还没有天理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怎么可能会支持不还钱的人了。于是林某就把他朋友起诉到了法院,开庭时,法官就问林某,欠条到期后,林某有没有问他朋友要过钱。林某回答说“我当时又不缺钱,怎么可能会去问朋友还钱了,朋友不还肯定是没钱呀。”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林某的诉讼请求,给林某的解释是,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为了催促债权人形式权利,另外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法律还设置了实效中止、中断事由,再次诉讼时效过了也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并不否认债务人自愿还款。
听到这个消息后,郭水龙老爷爷真是吓出了一身汗,这个案件跟自己的案件何其相似呀,不过好久还在自己这个案件还没到两年,于是就急匆匆的来法院起诉。可是案件立完后,又遇到了送达的困境,郭木林在外面打工,根本就没有固定的住址。我们打电话给郭木林,郭木林说元旦就会回来,一定会把钱还上的(在电话里我能感受到郭木林的诚意),可是郭水龙爷爷现在怎么也不相信。好在听到郭木林他妈妈说这个元旦会回来,于是就出现了上面这幕。
听到老爷爷这样说,我心里也有点为难,因为关键是去送达必须要有两个人,那就是说我还要叫上另外一个人。看到老爷爷那焦急的表情,看到旁边新来的小王,我灵机一动就跟小王说“小王,年年这样过元旦没意思吧,我今年带你过一个别样的元旦,好不。”小王想了想说“好的”。
元旦那天,我跟小王驱车赶到了郭水龙爷爷所在的那个村子,在郭爷爷的带领下也如愿的见到了郭木林。没想到的是郭木林见到我们非常的高兴,说道“不好意思,大过年的还麻烦我们加班。”我说“没事,这里好山好水就当旅游了,你这几年在外面辛苦了吧。”郭木林听到我这样问诧异了一下然后看到旁边的郭水龙爷爷好像明白了什么马上接着说道“是呀,前两年在外面,没赚到什么钱,因为是第一次出去还把仅有的一些钱被骗了,但是心里惦记着郭水龙爷爷的钱,所以都没回来过年,要趁着过年多赚点钱,早点把钱还上,好在今年运气好,赚了一些钱,我元旦回来就是要还郭爷爷钱的。”说完后就回房间拿出一叠钱走到郭爷爷身边说道“郭爷爷,这是您的三万块钱跟利息,谢谢您,没有当年您的帮助,我孩子都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郭爷爷拿到钱后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木林呀,是我不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你还是个好孩子。”
看到这幕,我跟小王悄悄的退了出来,然后开车回市区,在路上,我跟小王说道“小王,这个元旦是不是不一样呀,是不是更有意义呀。”小王想了想后坚定的回答“是的。”(文中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上面这位老爷爷叫郭水龙,是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在几年前的一个夏天,他的一个同村后辈郭木林的孩子生病了,到处都借不到钱。后来郭水龙老爷爷看到这种情况,就把自己的养老钱借给了郭木林,并且千叮咛万嘱咐的叫郭木林到时候一定要准时还钱,因为那是他的棺材本。郭木林拿到钱后,把孩子的病治好后,把家里安顿好后,就出去打工赚钱。哪知道一出去就是个近三年。虽然老爷爷的借条上写好了借款期限为一年,但是乡里乡亲的,郭水龙爷爷也体谅到郭木林的难处,猜他应该在外面没赚到钱,所以起初也没用在意。然而邻村的一个官司却把郭水龙爷爷吓了一个够呛。
原来邻村的林某因为一个朋友借了他几万块钱,虽然到了还款期限,因为手里也还富余,所以也没用去叫朋友还钱。今年林某做生意遇到了一点困境,资金上出现了缺口,于是就打电话给朋友,叫他还钱,哪知道那朋友却根本就不理他,说那钱过了诉讼时效,根本就不用还,就算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林某听到这顿时就火大,他说还没有天理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怎么可能会支持不还钱的人了。于是林某就把他朋友起诉到了法院,开庭时,法官就问林某,欠条到期后,林某有没有问他朋友要过钱。林某回答说“我当时又不缺钱,怎么可能会去问朋友还钱了,朋友不还肯定是没钱呀。”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林某的诉讼请求,给林某的解释是,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为了催促债权人形式权利,另外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法律还设置了实效中止、中断事由,再次诉讼时效过了也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并不否认债务人自愿还款。
听到这个消息后,郭水龙老爷爷真是吓出了一身汗,这个案件跟自己的案件何其相似呀,不过好久还在自己这个案件还没到两年,于是就急匆匆的来法院起诉。可是案件立完后,又遇到了送达的困境,郭木林在外面打工,根本就没有固定的住址。我们打电话给郭木林,郭木林说元旦就会回来,一定会把钱还上的(在电话里我能感受到郭木林的诚意),可是郭水龙爷爷现在怎么也不相信。好在听到郭木林他妈妈说这个元旦会回来,于是就出现了上面这幕。
听到老爷爷这样说,我心里也有点为难,因为关键是去送达必须要有两个人,那就是说我还要叫上另外一个人。看到老爷爷那焦急的表情,看到旁边新来的小王,我灵机一动就跟小王说“小王,年年这样过元旦没意思吧,我今年带你过一个别样的元旦,好不。”小王想了想说“好的”。
元旦那天,我跟小王驱车赶到了郭水龙爷爷所在的那个村子,在郭爷爷的带领下也如愿的见到了郭木林。没想到的是郭木林见到我们非常的高兴,说道“不好意思,大过年的还麻烦我们加班。”我说“没事,这里好山好水就当旅游了,你这几年在外面辛苦了吧。”郭木林听到我这样问诧异了一下然后看到旁边的郭水龙爷爷好像明白了什么马上接着说道“是呀,前两年在外面,没赚到什么钱,因为是第一次出去还把仅有的一些钱被骗了,但是心里惦记着郭水龙爷爷的钱,所以都没回来过年,要趁着过年多赚点钱,早点把钱还上,好在今年运气好,赚了一些钱,我元旦回来就是要还郭爷爷钱的。”说完后就回房间拿出一叠钱走到郭爷爷身边说道“郭爷爷,这是您的三万块钱跟利息,谢谢您,没有当年您的帮助,我孩子都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郭爷爷拿到钱后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木林呀,是我不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你还是个好孩子。”
看到这幕,我跟小王悄悄的退了出来,然后开车回市区,在路上,我跟小王说道“小王,这个元旦是不是不一样呀,是不是更有意义呀。”小王想了想后坚定的回答“是的。”(文中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鸿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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