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寿宁:“四驱动”全力护航新农村建设
2014-12-26 10:55: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宁德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周黎晖) 今年来,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发挥基层法院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网格化讼、巡回办案、司法救助、案后回访“四驱动”对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开展网格化讼。即进一步加大网格化管理三级化讼机制的建设,将资深法官、办案能手压到基层一线,第一时间化解乡村邻里的矛盾纠纷,确保人民群众以积极心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进巡回办案。即以“速裁法庭”、“小额法庭”为载体,走村入户巡回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充分彰显经济、快捷优势,让老百姓能安心的生产、生活。
实施司法救助。对于符合条件的,一律按规定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等诉讼救助,并主动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对于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救助力度。
开展案后回访。对于农村刑满释放人员和被判缓刑人员,建立帮教台帐,积极进村开展帮教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感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助他们重获新生,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开展网格化讼。即进一步加大网格化管理三级化讼机制的建设,将资深法官、办案能手压到基层一线,第一时间化解乡村邻里的矛盾纠纷,确保人民群众以积极心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进巡回办案。即以“速裁法庭”、“小额法庭”为载体,走村入户巡回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充分彰显经济、快捷优势,让老百姓能安心的生产、生活。
实施司法救助。对于符合条件的,一律按规定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等诉讼救助,并主动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对于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救助力度。
开展案后回访。对于农村刑满释放人员和被判缓刑人员,建立帮教台帐,积极进村开展帮教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感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助他们重获新生,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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