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孩偷拿舅舅18万元名表出卖 买表者获刑
2014-12-22 09:48:36
     中国法院网讯 (吕志豪 陈全)  一个不满16岁的小男孩到舅舅家玩耍,同时发现一只保险柜和该柜的使用说明书。出于好奇,其按图索骥打开柜门,拿走一款价值18万元的名表,又通过网络将该表出卖。几经转手,名表无法追回,该小男孩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未受处罚。从小男孩处收购名表的福建男子获刑。2014年12月18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云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小力事发时不满16岁。2013年7月初的一天下午,小力到舅舅马辉家里玩耍,进入马辉的卧室。小力看到床头左边放着一只保险柜。他打开床头柜抽屉,见里面有一把钥匙和保险柜使用说明书。出于好奇,小力按照说明书指示打开了保险柜,并拿走了一块样式新颖的手表(后经确认,该表系瑞士爱彼牌名表)。

  小力回家后,上网搜索了手表的相关信息,并联系上了福建的一家钟表回收店店主张云昌。通过交谈,双方商定以35000元价格成交。但当小力通过快递把手表寄给张云昌后,张云昌却以手表受损为由,表示只愿意支付23000元;且声称已经对手表进行了保养,如果小力要求退回,必须支付3500元的保养费。张云昌在和小力联系过程中,明知小力是未成年人,但并未对手表来源进行核查。

  后来,张云昌通过银行汇给小力23000元现金。

  张云昌收购手表后,转手以32000元价格转卖给他人,获利9000元。

  案发后,张云昌托人从国外购买了同款手表赔偿失主。

  法院另查明,张云昌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0年9月20日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云昌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已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上述认定,固始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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