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培训班有关要求
2014-12-22 08:37: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张兴)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培训班有关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办在认真总结全市法院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及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综合运用,促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上水平。一是坚持统一规划,标准先行。从今年全市法院信息化整体规划方案以及项目建设看,符合最高法院信息技术中心提出的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构建“一网、一库、两站”的建设目标。要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最高法院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完善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全市法院各项重大信息系统的建设依照相关标准,科学有序推进。二是不断深化应用,以用促建。坚持以提供全方位信息化服务为重点,根据审判执行、决策管理、便民利民实际需要,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加强司法管理、提高司法水平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注重创新服务,突出实效。坚持从完善顶层设计出发,谋划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保护现有资源和数据,加大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推进各项业务开展和服务创新。建设过程中,要突出急用先建的原则,不断创新信息化技术运行机制,加大应用推广力度。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完善标准。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制定完善信息安全标准,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分级保护制度,避免信息泄漏风险。要健全完善运维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流程,确保信息化系统高效、持续、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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