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一直以来,公众对呼格吉勒图案关注度较高,为更深入解读该案,本报记者特专访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呼格吉勒图案再审主审法官孙炜,并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中国社科院王敏远、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4位教授专家。
■实事求是 依法纠错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
记者:胡院长,因为有很多人关注呼格吉勒图的案子,我特别想知道,在这个案子的审理过程中,内蒙古高院的宗旨和出发点是什么?
胡毅峰:我院在办理呼格吉勒图案过程中,始终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宣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正能量作为指导思想,把这起案件的依法再审,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从案件复查到立案再审,我们一直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本案的再审工作。本案的再审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相信在人民群众心中会更加牢固地树立法治丰碑,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坚定对法治的信仰。
记者:请您谈一下对于案件的再审,内蒙古高院面临哪些压力?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胡毅峰:由于案件年久、人命关天、案情复杂,社会普遍关注,我们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来审理本案,压力不容置疑。但我们变压力为动力,抽调精兵强将,积极依法复查此案。本案依法决定再审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展再审工作。
由于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依照法律规定对本案采取了书面审理,但不开庭审理不等于不公开审理,这起案件的再审过程我们做到了依法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发布案件进展消息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了本案的再审过程、裁判结果和判决理由,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本案再审过程中,申诉人、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合议庭认真听取了申诉人的诉讼请求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充分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总之,本案再审的每一个环节,我们都严格依法按程序有序推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对呼格吉勒图的无罪判决。
记者:有人说本案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法院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的第一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此您怎么看?
胡毅峰: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步伐,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对全社会建立起法治信仰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积极推进依法治国,严格公正司法,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历史重任。呼格吉勒图案作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首起依法纠错案件,的确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无罪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对增强人民群众对维护法律权威的信心,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记者:呼格吉勒图已被再审宣告无罪,通过依法纠错,向社会宣示了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的正能量,请您具体谈谈相关情况。
胡毅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纠错,是内蒙古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际行动,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更是关注民生、依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好的。
记者: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案件有哪些值得反思之处?谈谈您的直接感受。
胡毅峰:这个案子已经错了,但我们必须从中认真吸取教训,进行深刻反思,要结合错案责任追究,全面查找这起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守住防止冤错案件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压力再大 也必须做
呼格吉勒图案主审法官孙炜
记者:孙法官,您好。因为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是采取不开庭审理,我想大家可能都对案件审理的过程比较关注,能不能谈一下你们合议庭基本的情况?
孙炜:我们三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另外,我们还有一个书记员。主要的工作是对呼格吉勒图案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进行审查。
记者:能不能简单说说你们的工作状态?
孙炜:压力特别大,这些天连续工作是我们的一个常态。我们逐项对每项证据都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经常是看着看着卷宗,到吃饭的时候忘了去吃饭,下班的时候都忘了下班。
可以给你说个小故事。有一次呼格吉勒图案的代理律师给我打电话,说想要找我当面提一个意见。我说,行那你来吧。他说明天周六你们不上班。我就告诉他,我们周六上班,周日也上,你哪天来都行。我们三个人周六周日约着一起来加班。开玩笑地说,算是废寝忘食吧。
记者:看来你们是处于“白加黑”“五加二”的状态。因为案子的关注度比较高,办案的压力是不是特别大?
孙炜:压力非常大。这个案件对我们来说挑战性很大。简单地说,挑战性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任务比较艰巨,毕竟人命关天。二是案件的疑难性,一个18年前的案子,时间跨度很长了,证据先天不足。这个案子我们主要做的是看它原审的证据能不能采用,哪些能采用,理由是什么,哪些不能采用,理由又是什么。
记者:案件审理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什么?
孙炜:说实话,案件最大的难点是证据先天不足,而且因为时间比较长,现在再想补充一下证据也非常困难。这给我们的审理带来难度。
记者:案件审理过程中,审查证据的重点是什么?
孙炜:就是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印证问题,呼格吉勒图的口供哪些有证据能够印证,哪些不能得到其他证据的印证,这些必须认真梳理。
记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有哪些特别注意的?
孙炜: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的就是严格司法,非常的严格和谨慎。在分析证据的时候,我们不仅仅从一个法官的角度想,还要从其他专业的角度去分析。举个例子,比如一些法医学的东西,呼格吉勒图口供称从杨某某身后用右手捂杨某某嘴,左手卡其脖子,同时向后拖动杨某某两三分钟到隔墙,那这样能不能造成尸体检验报告所述的“死者后纵隔大面积出血”的伤情,这要由法医学的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而且裁判文书的草拟,要字字句句进行推敲,要表述准确,不能有歧义。
记者:案件现在已经审理结束,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孙炜:这个案子最大的感受就是太难了,很不容易。现在案子审结,松了一口气。但再想想,也很值得,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也很不容易,还他们一个清白,是我们必须做的。
■一直进步 也要反思
专家观点集锦
记者:现在,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已经结束,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您怎么看这一案件?
陈光中:呼案案发于1996年,当时是在严打期间。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自己供认是他作案,而且到现场进行过辨认,对案发现场以及作案细节的描述也符合案件的证据材料所证实的情况。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没有严肃对待,而且又因涉及到多种复杂的阻碍因素,当时把它搁置下来,直到现在才提起再审。
实际上,十八大以后,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背景下,特别是在贯彻和落实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的“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的背景下,才得以正式提起再审。对呼案提起再审表示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认真落实实现司法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而且是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实事求是、依法纠错、有冤必平的措施。本案虽然拖延了很长的时间现在才提起再审,但是它体现了司法机关正在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的新精神,也是当前我们司法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气象。
记者:如果让您评价的话,您会怎么评价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
王敏远:呼格吉勒图案提起再审,并且通过再审作出无罪判决,应该得到肯定。我个人觉得怎么肯定都不过分。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我们一直在强调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案子的再审就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特别好的司法实践。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说实话我个人对最高人民法院这一两年来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步骤和措施是高度赞赏的。在今年年初的一个学术讲座上,分析去年以来6个纠正冤假错案的典型案例时我也说过,这个典型案例典型在哪儿呢?它都没有被害人复活,也没有真凶再现,然后就给平反了,作出无罪判决。像安徽于英生的案子,作出无罪判决后不久,抓到了真凶。这说明,法院不是舆论有了问题才去纠错,而是一直在纠错,这个特别可贵。
记者:在呼格吉勒图案中,您认为再审的难点有哪些?
陈光中:本案再审的难点在于,一是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被执行死刑,死无对证;二是因本案时间间隔太久,有的证据已经灭失,特别是关键性证据,如当时从被告人手上提取的指甲证据没有保存下来;三是如果本案要纠错平反,会涉及到一些办案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这样就会对本案的再审带来一定的阻力和难度。
记者:通过呼格吉勒图案,我们要做哪些反思?
何家弘:通过这个案子,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反思。一方面是如何预防冤假错案。冤假错案我们都不想看到,那就要预防。现在呼格吉勒图案给了我们一个反思的机会,要加强对刑事错案的重视,通过这个案子分析冤假错案的形成原因,找出漏洞,加以弥补,更好地防止冤假错案。另一方面,要建立纠正冤假错案的体系,特别是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的救济制度,如何建立起更好的有效纠错机制。
记者:通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关注,您有什么见解?
赵秉志:呼格吉勒图案比较典型,涉及到死刑案件,呼格吉勒图已经被执行死刑,现在通过案件的再审应该说是恢复死者名誉,还死者的家属一个清白,这是最基本的人权的保障,意义比较重大。
关注这个案子后我在想,能不能建立一种制度对我们过去的特别是影响比较大的在特定时期的有反映的案件来进行制度的倒查,不用一天两天查明白,时间长了没关系,能不能启动这么一种机制,能不能有这么一支专门的队伍来复查。建立一种“向后的制度审查”,更好地纠正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