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
2014-12-10 11:00: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益阳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王和祥) 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12月8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鹏某等5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0元的决定。至此,该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拉开序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惩戒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的重要决定。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安化法院决定自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整合执行力量与时间,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对被执行对象进行排查和甄别,凡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对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被执行对象一律实施司法拘留。同时,安化法院将近期被拘留的执行对象、执行失信人名单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到全县乡镇、村(居)委,在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凡提供执行线索的予以奖励,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惩戒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的重要决定。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安化法院决定自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整合执行力量与时间,制定可行实施方案,对被执行对象进行排查和甄别,凡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对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被执行对象一律实施司法拘留。同时,安化法院将近期被拘留的执行对象、执行失信人名单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到全县乡镇、村(居)委,在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凡提供执行线索的予以奖励,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