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法院:司法救助送上门 执法为民暖人心
2014-12-10 09:3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磴口频道
磴口法院送救助金
中国法院网讯 “案子多年了,人也找不到,一直拿不到赔偿款,法院给我送来救助金,感谢党,感谢法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磴口县隆盛合镇公地乡三社村民焦多久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9350元执行救助金时激动地说。
11月26日,内蒙古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40多公里来到隆盛合镇公地乡三社,将9350元执行救助金送到了申请执行人焦多久的手中,让他们一家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情。
2006年2月,焦多久在途经隆盛合镇公地村二社的公路口时被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造成腿部骨折并多处外伤。案件经磴口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焦多久各项费用共计9354.4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于是焦多久向磴口县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某举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逃避执行,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2013年,焦多久的老伴又遇车祸,失去了劳动能力,给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生活来源全无保障。为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磴口县法院积极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9350元执行救助金,考虑到焦多久夫妇行动不便,案件承办执行人员便将执行救助金送到焦多久家中,以保障其一家的基本生活。
11月26日,内蒙古磴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40多公里来到隆盛合镇公地乡三社,将9350元执行救助金送到了申请执行人焦多久的手中,让他们一家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情。
2006年2月,焦多久在途经隆盛合镇公地村二社的公路口时被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造成腿部骨折并多处外伤。案件经磴口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焦多久各项费用共计9354.4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于是焦多久向磴口县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某举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逃避执行,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2013年,焦多久的老伴又遇车祸,失去了劳动能力,给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生活来源全无保障。为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磴口县法院积极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9350元执行救助金,考虑到焦多久夫妇行动不便,案件承办执行人员便将执行救助金送到焦多久家中,以保障其一家的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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